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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24日,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在臺北舉行第五次兩會領導人會談的預備性磋商。期間,兩會專家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文本及其5個附件進行了商談,就相關業務議題達成一致。至此,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業務磋商工作已全部完成,將在第五次兩會領導人會談時簽署。
框架協議包括序言和5章16條及5個附件。5章分別是:總則、貿易與投資、經濟合作、早期收獲、其他;16條依次為:目標、合作措施、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合作、貨物貿易早期收獲、服務貿易早期收獲、例外、爭端解決、機構安排、文書格式、附件及后續協議、修正、生效、終止;5個附件依次為: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清單及降稅安排、適用于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的臨時原產地規則、適用于貨物貿易早期收獲產品的雙方保障措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獲部門及開放措施、適用于服務貿易早期收獲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早期收獲計劃是兩岸民眾較為關注的議題。經協商,雙方結合兩岸產業的互補性,在充分考慮對方關切的基礎上,達成了一個規模大、覆蓋面廣的早期收獲計劃。在貨物貿易早期收獲方面,大陸將對539項原產于臺灣的產品實施降稅,2009年大陸自臺進口上述產品金額138.3億美元,占當年大陸自臺進口總額的16.1%,包括農產品、化工產品、機械產品、電子產品、汽車零部件、紡織產品、輕工產品、冶金產品、儀器儀表以及醫療產品等十類。臺灣將對267項原產于大陸的產品實施降稅,2009年臺灣自大陸進口上述產品金額28.5億美元,占當年臺灣自大陸進口總額的10.5%。臺灣對大陸降稅產品包括石化產品、機械產品、紡織產品及其他產品等四類。雙方將在早期收獲計劃實施后不超過2年的時間內分3步對早期收獲產品實現零關稅。雙方相信,早期收獲計劃的實施將創造更為寬松、自由的貿易環境,有利于進一步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提升兩岸產業競爭力。
在服務貿易早期收獲方面,大陸將對會計、計算機及其相關服務、研究和開發、會議、專業設計、進口電影片配額、醫院、民用航空器維修,以及銀行、證券、保險等11個服務行業擴大開放。對廣大臺資企業普遍關注的銀行業開放,大陸將出臺6項具體措施,便利臺資企業融資,包括允許臺灣地區銀行在大陸設立的營業性機構,建立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在大陸開業1年以上且提出申請前1年盈利的臺灣地區銀行,可申請經營對大陸臺資企業的人民幣業務。臺灣將對研究與發展、會議、展覽、特制品設計、進口電影片配額、經紀商、運動及其他娛樂、航空電腦訂位系統以及銀行等9個服務行業進一步放開。服務貿易早期收獲體現了大陸對臺讓利的善意,照顧了島內業者的需求,也擴大了大陸服務業入島投資的行業范疇。
框架協議內容基本涵蓋了兩岸間的主要經濟活動,充分體現了兩岸經貿關系的現狀和特點,為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制度化和自由化提供了重要的保障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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