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都市報5月21日訊(本網記者 楊永敏)“對于民營企業,‘新36條’的出臺可是一件大好事”,日前,《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新36條”)發布,福建省許多民營企業家期望這個被稱為“民營資本第二春”的“新36條”,能為企業發展帶來新的機遇。
據了解,2005年“非公36條”發布后,調動了民間資本投資活力,以福建省公共事業為例,截至目前,污水垃圾處理項目社會資本參與超過八成,燃氣項目參與度超過五成,極大地促進了福建省社會公共事業的發展。專家認為,此次發布“新36條”,不僅將盤活充裕的民間資本,而且消除了制約民間投資的制度型障礙,將進一步激發經濟活力。
政策:接棒“4萬億”,進一步激發經濟活力
根據“新36條”,政府將鼓勵民資進入基礎產業和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和政策性住房建設、社會事業、金融服務、商貿流通、國防科技工業六大領域。
與2005年出臺的“非公36條”相比,“新36條”的內容更加細化,而且尺度更大,比如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機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領域,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部分鐵路支線、干線建設等。且在行業準入方面,提出了“民資進入未禁止行業,不得設置附加條件”,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關注。
省發改委企業策劃中心主任陳清福認為,2008年金融危機,國家為了救市采取了“4萬億”救市和產業結構調整一系列措施,而此次“新36條”的出臺,可以說是去年4萬億元投資后的接力棒,進一步激發經濟活力,讓民間投資成為經濟發展的新引擎。
陳清福說,與5年前相比,“新36條”不僅僅是措辭由“非公經濟”變為“民間投資”,從“允許”轉變為“鼓勵”,更是一次升級,對民間投資在經濟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中的作用充分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