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英文全稱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英文簡稱ECFA)英文譯本于2010年9月21日正式發布。
2010年1月26日以來,經過兩岸有關方面3次正式磋商和多次業務溝通,兩岸商簽經濟合作協議達成多項共識。6月29日,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領導人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
9月11日,海峽兩岸關系協會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互致函電,通報雙方已完成相關準備工作,確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于9月12日生效。
ECFA是一份旨在推動兩岸經濟關系正;、制度化的框架性協議,基本涵蓋了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協議生效后,兩岸雙方將就框架內各項規定目標展開磋商,逐一簽署單項協議。
ECFA的簽署及生效標志著兩岸經濟關系由此站上新的起點,跨入了互利雙贏、合作發展的新時代,在兩岸關系發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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