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月1日
全國人大常委會《告臺灣同胞書》中提出兩岸實現通航、通郵,進行經貿交流的政策主張。
交通部、郵電部、外經貿部和民航總局負責人先后公開發表談話,表示隨時準備和臺灣有關方面就兩岸通郵、通航、通商問題進行協商,并為兩岸“三通”提供一切方便。
1979年4月4日
蔣經國在國民黨內一次會議上正式提出對大陸“不妥協、不接觸、不談判”的“三不政策”。
1979年2月
郵電部門率先開辦經第三地對臺灣的電報業務;3月開放對臺灣的長途電話業務。
1979年5月
大陸全面開放受理寄往臺灣的平信業務;6月開始收寄寄往臺灣的掛號信函,均經香港郵局轉寄。
1980年
大陸方面首先單方面向臺灣產品開放市場,主動派出大型采購團赴香港采購臺灣產品。開放臺灣工商企業來大陸投資,設立代表機構,開展業務。
1981年9月30日
葉劍英委員長在向新華社發表談話中,闡述了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對兩岸和平統一與兩岸往來的一系列重要政策主張,再次呼吁“雙方共同為通郵、通商、通航、探親、旅游以及開展學術、文化、體育交流提供方便,達成有關協議”。
編輯:小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