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4月11日上海消息 4月8日,上海市臺辦與上海銀行共同簽署《支持臺資企業發展金融合作協議》,開啟雙方支持臺企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第三輪合作。根據協議,上海銀行將在今后兩年內再次為上海地區臺資企業意向性提供總額不低于等值人民幣100億元的授信支持。
上海銀行是國內首家以城市名命名的商業銀行。其前身是滬上99家城市信用合作社。1995年12月,城信社合并后組成上海城市合作銀行。1998年9月,正式更名為上海銀行。2000年,上海銀行與香港上海商業銀行、臺灣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建立合作關系。2001年,上海銀行開始開展對臺業務。10年來,上海銀行重視臺資企業在滬發展需求,傾力打造專業服務品牌和團隊,依托滬港臺三地“上海銀行”聯手搭建的臺資企業聯動服務平臺,不斷為上海及周邊地區臺資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隨著上海銀行對臺業務范圍和規模的不斷擴大,對臺企授信業務出現快速增長趨勢。為更好地支持臺資企業在大陸發展,2006年9月,上海銀行與上海市臺辦首次簽署《支持臺資企業發展金融合作協議》,承諾在3年內為滬上臺企提供50億元專項授信。然而僅用了兩年時間,上海銀行向臺企發放的貸款就超過60億元。
2008年底,上海銀行與上海市臺辦再次簽署《支持臺資企業發展金融合作協議》,承諾在兩年內再次為滬上臺企提供總額不低于50億元的授信支持。2009年,上海銀行在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的不利形勢下,克服困難,堅守承諾,當年度為滬上臺企發放貸款45億元。
此次,上海銀行與上海市臺辦啟動第三輪合作。上海銀行表示,在新的經濟金融形勢下,為順應兩岸金融進一步開放的大好時局,將與上海市臺辦在以往合作基礎上進一步豐富合作內涵,重點就拓寬臺資企業境內融資渠道、加強金融創新、參與滬臺金融合作等方面達成共識,繼續加大對臺資企業的支持力度,推動滬臺經貿往來和金融合作。(中國臺灣網上海通訊員鄧一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