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按伊斯蘭教的習慣進行。人死亡稱“無常”或“歸真”忌用“死”字,把遺體稱作“埋體”,稱殯禮為“送埋體”,亡人的面容身體要美觀清潔,埋體要經過修面、修胡須,理掉過長的頭發,其他部位過長的毛發也要剪短或剃掉。還要修剪手指和腳趾甲,清除污垢。要用湯瓶澆水洗凈埋體。
遺體要用白色布裹起來,裹布叫“克凡”。遺體要放在尸匣內,尸匣稱“塔卜”。回族認為“亡人入土為安”,主張速葬、簡葬。亡人在下葬前還要進行贖罪儀式,叫做“菲迪耶”。即象征性地舍散錢財,同時還要給前來送埋體的人散乜貼以求得真主對死者的赦免。在墓地要站“折那孜”,即舉行祈禱儀式,送葬的人由伊瑪目帶領面向西為亡人進行祈禱,誦讀《古蘭經》的有關章節。
回族實行土葬,葬穴為長2米,寬1米深約2米的直坑,在直坑底部向西側挖一洞(以平放遺體為限)。當埋體按照教規放入洞內后,再將洞門用土坯封住,并用黃土填滿直坑,在上面筑起拱形土堆,作為標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