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國都市報報道,8月4日,因三亞市大東海景區海浪較大,景區救生員勸阻游客勿下海游泳時被打傷。同一日,海南精功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就20名男模特踩在椰子樹上作秀拍照道歉。
把景區長椅當自家床、踩踏草坪拍婚紗照、直飲水機當洗腳池、風景竹刻得體無完膚、跨過防護欄逗危險動物等陋習在海南各景區時常“上映”。筆者認為全面提升公民出游文明素質,遏止旅游不文明的陋習,需要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強公民道德教育,培養責任公民意識。公民旅游中頻頻發生不文明行為,主要源自公民長期形成的陋習與文明社會的要求之間的差距。這就需要我們把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質作為公民文明道德素質的重要工作來抓,推動公民強化旅游文明意識,避免出現不文明旅游行為。
二是加強社會組織監督,培育文明旅游風尚。對于旅游中發生的不文明行為,導游和同行游客應當及時約束和制止。旅游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和服務,督促旅行社做好公民旅游的文明行為規范教育,加強旅行社的管理和領隊的教育培訓力度,制定相應的政策強化導游在組織旅游過程中對游客文明行為的提示、提醒及監督責任。同時,對公民旅游中發生的不文明行為,應當加強監督,動員號召每位公民都加入到文明旅游的行列中來,共同遵守文明出游規范,鼓勵游客間相互提醒,對不文明行為及時規勸和制止,形成文明旅游的風尚。
三是完善旅游法律法規,強化執法工作力度。公民旅游中發生的不文明行為,要繼續完善和細化旅游相關法律法規,強化旅游執法力度,避免將法律條文束之高閣。同時,應完善旅游團行前教育、告知制度,制定文明出游手冊和行前教育規范等,把相關文明公約和行為指南作為合同附件加入旅游合同,通過法律途徑規范公民旅游文明行為,并通過多種方式和手段鞭撻不文明行為,增強旅游者文明責任,有效遏止不文明行為。
文明旅游絕不是公民個人的小事,而是事關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的大事,涉及到尊重宗教信仰、民族習俗、生態環境保護等諸多方面,既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更需要每一個人真真切切地去遵守文明社會的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