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全面開展“文山會海”問題專項整治,大力清理和規范各類領導小組,除因工作需要暫時保留的領導小組外,撤銷了28個領導小組,撤銷比例達65%。
清理規范過程中,對于中央明確要求設立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司法改革領導小組等6個領導小組,以及中央設有相應機構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信息化領導小組等7個領導小組,最高人民法院決定予以保留,以便與中央有關機構對口銜接。修改后《民事訴訟法》貫徹實施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暫時保留,待相關工作完成后即行撤銷。人民防空工作領導小組、反恐怖和安保工作協調領導小組予以合并,調整為人民防空和安保工作領導小組。
據悉,上述舉措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有關要求,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整改方案》的又一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