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外商放心投資安心發展
本報記者 魏哲哲 姚雪青
“制定外商投資法,充分彰顯了新時代我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的決心和信心,有利于打造內外資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靠改善投資環境吸引更多外商投資。”江蘇代表團代表在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時一致表示。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當前,為了適應新時代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非常有必要制定一部外商投資領域新的基礎性法律。”遠景集團首席執行官張雷代表說,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利于外國投資者進得來、留得住,也為中國企業提供更多機會。“我們民營企業對此非常歡迎、充滿信心。”
江蘇省泰州市委書記韓立明代表表示,外商投資法草案明確,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通過公平競爭參與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平等對待。“外商投資法草案的這些內容必將讓外國投資者在中國放心投資、安心發展。”
昆山市委書記杜小剛代表說,外商投資法確立了新時代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基本框架,將為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促進各地高水平打造利用外資的載體平臺,有效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外資活力。
給投資者吃下“定心丸”
本報記者 龐革平
廣西代表團多位代表在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時表示,制定外商投資法,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必將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新動力。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黃海龍代表認為,制定外商投資法,對于積極促進外商投資,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法治保障,給投資者吃下了“定心丸”。
黃海龍代表說:“人民法院要立足司法職能,保障法律有效實施,服務全面開放新格局,依法平等保護內外資企業合法權益。”
來賓市市長雷應敏代表說,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利于內外資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增強中國市場對外國投資者的吸引力。
崇左東亞糖業有限公司工會主席林文雄代表認為,外商投資法草案立足于我國當前發展階段的實際需要,對外商投資的準入、促進、保護、管理等作出有針對性的規定,有利于貫徹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原則,也有利于我國各類企業平等參與,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的市場環境,在全面開放新格局中實現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的發展。
促進穩外資工作增量提質
本報記者 程 煥 步 超
3月10日,貴州代表團對外商投資法草案進行了審議。多位代表認為,這部法律對于穩定外國投資者的投資預期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在復雜嚴峻的外部環境下,促進穩外資工作增量提質。
“外商投資法草案明確規定了多項促進內外資企業規則統一、促進公平競爭方面的內容,讓外商投資企業心里更踏實。”國家開發銀行營運管理局局長徐元代表認為,在經濟全球化遭遇波折、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背景下,我國通過完善法律制度,以立法的形式確立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等制度,大幅放寬了市場準入,將營造穩定、透明、可預期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滿幫集團聯席總裁羅鵬代表經營著一家互聯網公司,他說:“我們公司有不少股東是外國投資者,外國投資者都關心自己的投資能不能受到通行的國際慣例保護,外商投資法草案很好地回應了他們的關切。”羅鵬代表認為,外商投資法草案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水平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資促進機制,有利于鼓勵更多外國投資者依法在中國境內投資。
為外商投資營造良好制度環境
本報記者 張 洋 朱 磊
寧夏代表團代表在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時一致表示,制定外商投資法,就是要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通過國家立法表明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意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我國利用外資工作一直堅持在法治軌道上進行。改革開放以來,形成了以‘外資三法’為基礎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寧夏回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玉才代表表示,如今對外開放面臨新的形勢,亟須完善和創新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站在新起點,我們迎來了外商投資法草案,這完全符合發展需要、法治需求、實踐規律。”
“要讓外資愿意來、留得住、發展好,就要營造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固原市市長馬漢成代表認為,資產保護、知識產權、技術轉讓、市場準入等都是外國投資者高度關注的領域,此次外商投資法草案對上述問題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將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臺有利于促進、保障和規范外商投資活動的相關政策措施,讓外商投資企業能夠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