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官方至今執意向臺灣出售武器,這是對中國主權的公然侵犯,是一起損害中美關系的嚴重事件。
美國在臺灣問題上,完全忘記了自己當年相同的歷史。1862年美國南北內戰期間,英、法等國紛紛公開或非公開地支持南方叛亂分子,以保護他們在北美洲的既得利益和本國軍火商的利益。其中,英國一直為南方同盟秘密建造艦船和其他武器裝備。對此,美國駐英國公使亞當斯多次向英國政府提出抗議,指出英國這樣做是干涉美國內部事務,破壞美國的南北方統一。亞當斯指出,對美國來說,“這就是戰爭!”然而,英國政府卻置之不理,詭稱這些艦船只是作為非武裝船只建造的,并不違反國際法準則,因而仍然一意孤行。據不完全統計,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南方戰艦共擊毀北方200多艘船只,直接經濟損失達2500萬美元。其中,僅英國為南方叛亂分子建造的“亞拉巴馬”號戰艦,就截擊北方船只65艘,造成經濟損失高達650萬美元。
戰爭結束后,美國將此作為“一個國家的榮譽問題”,開始追究內戰期間英國敵視美國的責任,針對“亞拉巴馬”號的戰爭行為提出賠償要求。時任美國外交委員會主席查爾斯·薩姆納嚴正指出,英國政府在美國內戰期間支持分裂勢力的不友好行為,為美國帶來了巨大損失,使美國內戰的時間延長了一倍,英國只有割讓加拿大給美國,才能賠償它給美國帶來的損失。經過37次馬拉松式的談判,1871年美、英簽署了《華盛頓條約》,英國對此表示“遺憾”并賠禮道歉。1872年9月14日,美、英、意等5國組成賠償仲裁委員會,最后裁決:英國在美國內戰期間沒有履行中立義務,應對“亞拉巴馬”號等戰艦的行為負責,并賠償美國直接經濟損失1550萬美元。
當年,美國引經據典向英國討回公道和賠償,贏得國際社會的支持。但是,在對待中國的臺灣問題上,美國卻徹底遺忘歷史,重新扮演當年殖民主義者的角色,干涉中國內政,從受害者變為加害者。自1949年海峽兩岸分離60年來,美國一直沒有停止過向臺灣提供武器裝備。1950年至1978年的28年間,美國政府平均每年向臺灣贈予、出售武器裝備和其他軍事援助達1億美元左右。按現今美元比值計算,每年均在4億美元以上,累計達110多億美元。1979年中美正式建交30年來,美國向臺灣出售武器裝備仍有60余宗,高達700多億美元。
領土、主權神圣不可侵犯,已成為國際準則和共識。臺灣問題涉及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任何國家向臺灣提供武器裝備,都是對中國主權的侵犯,必將遭到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