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摘要)
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3月8日向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報告摘要如下:
過去一年的工作
2021年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年。我們黨隆重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一百周年,勝利召開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總結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制定黨的第三個歷史決議;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正式宣布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新征程。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偉大的歷史主動精神、巨大的政治勇氣、強烈的責任擔當,沉著應對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推動黨和國家各項事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進一步彰顯了黨中央的堅強領導,彰顯了黨領導14億中國人民凝聚起來的磅礴力量,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越性,激勵我們以更加昂揚的姿態奮進新征程、建功新時代!
2021年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歷史上也具有特殊重要意義。黨中央首次召開人大工作會議,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講話,深刻回答了新時代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深刻揭示了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的重大制度成果,系統論述了全過程人民民主這一重大理念,明確提出了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重大原則和主要任務。黨中央印發關于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意見。黨中央的重大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為我們做好新時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一年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緊跟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緊貼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緊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求,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上,依法履職,擔當盡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進一步完善憲法相關法,維護憲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權威和效力
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常委會的法定職責和光榮使命。貫徹實施憲法需要憲法相關法不斷完善和發展。制定監察官法,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選舉全國人大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代表的辦法,啟動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起草并兩次審議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修正草案,提請本次大會審議。
以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為基礎,健全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更好落實中央全面管治權和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這兩個附件的修訂,全面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形成一套符合香港法律地位和實際情況的民主選舉制度。新選舉制度使愛國者治港穩穩落地,從政治上、制度上根本性地推動香港形成以憲法和基本法為基礎、真正落實“一國兩制”的良政善治,迎來了支持和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并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全新局面。
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解釋憲法、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審計法等法律修改過程中進行合憲性審查研究。主動審查行政法規16件、監察法規1件、地方性法規1467件、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87件、經濟特區法規40件、司法解釋251件、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42件、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17件;研究處理公民、組織提出的審查建議6339件;審查研究有關部門移送的141件審查工作建議;集中清理長江保護、行政處罰、人口與計劃生育等3個方面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有重點地開展專項審查,共推動制定機關修改、廢止法規和司法解釋1069件。按照“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的原則,糾正違憲違法行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
深入開展憲法宣傳教育。以“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為主題,舉行第八個國家憲法日座談會。
二、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加快立法修法步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法律保障
常委會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
以高質量立法服務高質量發展。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修改種子法,起草并初次審議畜牧法修訂草案,健全鄉村振興的制度措施和體制機制,加大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力度。修訂科學技術進步法,突出科技創新的戰略地位,推動實現科技自立自強。初次審議反壟斷法修正草案,起草并兩次審議期貨和衍生品法草案,支持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起草并初次審議公司法修訂草案。制定印花稅法,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制定了法律。兩次審議并通過審計法修正草案,依法構建審計監督體系。配合“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廣告法、草原法、民用航空法、海關法、食品安全法。按照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要求,制定海南自由貿易港法,作出關于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授權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浦東新區法規等4個決定,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據。
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加快構建國家安全領域法律制度體系。制定數據安全法,提升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起草并審議通過陸地國界法,依法規范陸地國界的劃定、勘定、防衛、管理和建設等活動。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的法律制度。根據這部法律,任何國家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干涉中國內政,損害我國國家、組織和個人利益的行為,我國都有權采取相應反制措施,堅決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決保護我國公民、組織的合法權益。貫徹習近平強軍思想,制定軍人地位和權益保障法,修訂兵役法、軍事設施保護法,作出關于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銜級制度等決定,以法律制度保障強軍目標的實現。
加快生態文明領域的立法,為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劃定法治紅線。制定濕地保護法,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維護生物多樣性。制定噪聲污染防治法,維護人民生活環境和諧安寧。黃河保護法草案已進行初次審議。擬訂黑土地保護法草案并進行初次審議。
回應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加快補齊民生保障法律短板。推進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制定醫師法,初次審議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草案。修改教育法,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法,兩次審議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推動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起草并初次審議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維護公民在網絡空間的合法權益。起草并初次審議婦女權益保障法修訂草案,在預防性保障、侵害處置、救濟措施、責任追究等方面完善相關規定。制定反食品浪費法、法律援助法等。
完善刑事司法法律制度,確認司法體制改革成果。制定反有組織犯罪法,推動依法開展常態化、機制化掃黑除惡。修改民事訴訟法,確認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成果。作出關于設立成渝金融法院的決定,推動營造良好金融法治環境。
一年來,制定法律17件,修改法律22件,作出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10件,正在審議的法律案19件,決定批準雙邊條約和加入國際公約6件,與時俱進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及時反映新時代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及時把黨的主張通過法定程序轉化為國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動。
三、強化監督力度和實效,監督“一府一委兩院”依法履職,保障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
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統籌運用法定監督方式,推動解決制約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確保法律法規得到有效實施,確保各國家機關都在憲法法律范圍內履行職責、開展工作,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堅持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聽取審議31個報告,檢查6部法律實施情況,進行2次專題詢問,開展7項專題調研,作出1項決議。
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委員會是開展監督工作的具體組織者和實施者。圍繞常委會確定的監督項目,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認真履行法定職責,推動了黨和國家重大戰略、重大任務、重大工作的貫徹落實。在經濟領域,常委會聽取審議關于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定期分析經濟形勢。聽取審議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動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關于建設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有關工作情況的報告并開展專題詢問。在生態環保領域,聽取審議關于2020年度環境狀況和環保目標完成情況、研究處理土壤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報告,關于長江流域生態環保工作、雄安新區和白洋淀生態保護工作等報告。在社會事業領域,聽取審議關于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法實施情況、文物工作和文物保護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認真貫徹落實積極財政政策、減稅降費舉措、支持科技創新、“過緊日子”等要求,做好預算決算審查監督。聽取審議關于2020年中央決算報告,審查批準中央決算,擴大重點項目績效評價范圍。聽取審議關于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跟蹤監督2.8萬億元中央財政直達資金下達和使用情況。聽取審議關于202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的報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跟蹤監督政府有關部門查處解決違規返還稅收收入、侵占挪用生態環保資金等問題,保障財稅政策落實見效。
開展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是本屆以來黨中央賦予人大的新職責新要求。聽取審議關于財政交通運輸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連續4年審議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年度綜合報告和專項報告。制定關于設立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人大監督評價指標體系的意見,首次聽取審議關于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實現了四大類別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全覆蓋。這些監督,起到了防止國有自然資源遭受損害、國有資產遭到流失的作用。國務院審計部門首次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國有資產審計情況專項報告。修訂常委會關于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
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堅持依照法定職責、限于法定范圍、遵守法定程序,逐條對照法律條文開展執法檢查。檢查企業破產法、中醫藥法、畜牧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公證法、消防法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
加強監察、司法工作監督,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開展推進監察監督全覆蓋情況專題調研。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情況等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控告申訴案件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審議關于“七五”普法決議貫徹落實情況的報告,通過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使發揮代表作用成為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
提出議案和建議,是代表行使權利、依法履職的重要內容。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473件議案,已由相關專門委員會全部審議完畢,其中90件議案涉及的30個立法項目已審議通過或正在審議,176件議案涉及的68個立法項目已列入立法規劃或計劃。大會期間代表提出的8993件建議,統一交由194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并全部辦理完畢;閉會期間代表提出的265件建議,交由98家承辦單位研究辦理并逐一向代表反饋辦理情況,推動解決了一批實際問題。
加強與代表的聯系。邀請150余人次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列席代表座談會。200多人次代表應邀參加常委會立法調研、起草、論證、評估等工作。300多人次代表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計劃和預算審查監督等工作。
積極做好代表活動的保障工作。共有1600余人次代表參加集中視察、專題調研活動,形成百余篇調研報告。
加強代表履職能力建設。建成全國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臺。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舉辦6期專題學習班,共有5824人次代表參加學習。代表在履職活動中,忠實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展現了“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的責任擔當,提出的議案、建議裝著滿滿的民意,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民主不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參與實踐,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全過程人民民主。
根據黨中央統一部署,貫徹落實新修改的選舉法,常委會加強對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做好選舉相關工作。目前,新一輪縣鄉人大換屆選舉已基本完成,全國10億多選民直接選舉產生200多萬名縣鄉兩級人大代表。
五、緊緊圍繞國家總體外交目標任務,推進人大對外工作
以習近平外交思想為指引,拓展人大對外工作方式,共舉行雙邊視頻活動127場,線上出席國際會議75場,進行通話交流21場,開展線下外事活動35場,外交信函往來近800件。
落實國家元首外交共識,積極開展高層交往,深化立法機構雙邊交流。舉行中俄議會合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助推新時代中俄關系高水平發展。同63個國家議會進行線上線下交流,通過132個友好小組平臺與各國議會互致信函,爭取在有關重大問題上支持我立場,增進政治互信,促進務實合作。就涉疆、涉藏、涉港、涉臺、涉海、涉疫和人權等問題闡明中方嚴正立場,堅決同各種圍堵、打壓、搗亂、顛覆活動進行斗爭,同企圖顛覆中國共產黨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企圖遲滯甚至阻斷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的一切勢力斗爭到底。
積極參與議會多邊活動,推動形成更多體現中國特色、中國方案的多邊成果。推動以人民為中心、人類命運共同體、全球發展倡議、共建“一帶一路”、人類衛生健康共同體、團結抗疫、可持續發展等中方重大理念倡議寫入會議成果文件,堅定維護我國家利益,維護公平正義的國際秩序。
加強對外宣介工作。利用雙邊多邊外交舞臺,積極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交流治國理政經驗,介紹中國共產黨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通過常委會發言人、外事委發言人、法工委發言人等機制正聲辟謠,闡釋法律問題,進行法律斗爭。
六、推進全過程人民民主建設,堅持人大常委會基本定位,加強人大常委會自身建設
堅持政治堅定、尊崇法治、發揚民主、服務人民、運行高效,提高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把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成為自覺堅持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機關、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權力機關、全面擔負憲法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的工作機關、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的代表機關。
切實加強理論武裝。學深悟透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一黨和國家指導思想,確保人大工作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發揮常委會黨組的政治領導作用,召開17次常委會黨組會議,舉辦常委會黨組集體學習、常委會專題講座,及時傳達學習貫徹黨的創新理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
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落實到人大立法、監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建立22個基層立法聯系點。增加法律草案征求意見系統和法規審查建議受理平臺鏈接。34件法律草案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108221人次提出的475245條意見。
健全常委會運行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程序和機制。制定常委會執法檢查工作辦法。完善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機制,健全代表學習培訓制度。開通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全面推進全國人大機關黨的建設和各項工作。支持機關黨組、各專門委員會分黨組充分發揮作用。持之以恒加強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推動中央巡視整改落地見效。
認真做好人大新聞宣傳和理論研究工作。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牽頭,組織開展人大制度理論和人大工作專題調研,形成了60多篇研究成果。舉行第27次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創新人大宣傳工作方式方法,講好中國故事、人民當家作主的故事。
一年來,常委會工作最大的啟示,歸結到一點,就是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作為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作用,確保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按照黨中央指明的方向發展,確保人大工作沿著黨中央確定的道路前進。
我們也深刻認識到,在工作中還有差距和不足,主要是:立法工作質量和效率需要進一步提升,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發揮得還不夠充分;監督工作的實效性需要進一步提升,監督工作成果轉化運用的制度機制還不夠完善;服務代表依法履職的工作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辦理代表議案、建議過程中與代表的溝通交流還不夠深入。常委會高度重視這些問題,將不斷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改進提升工作質量和水平,切實擔負起憲法法律賦予我們的光榮職責。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務
2022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深刻領會“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穩字當頭、穩中求進,按照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部署,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推動立法、監督、代表、對外工作高質量發展,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切實提升人大工作質量和水平,為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作出新的貢獻。
一、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
深入推進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宣傳貫徹,把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運用體現到人大工作和建設之中。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逐項抓好中央人大工作會議重點任務的落實。聚焦黨和國家中心工作,主動擔當作為,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以人大工作的實際成效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保持平穩健康的經濟環境、國泰民安的社會環境、風清氣正的政治環境作出應有貢獻。黨的二十大召開后,要切實抓好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
二、用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
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修改立法法、各級人大常委會監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則、國務院組織法、行政復議法。加強對憲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拓寬憲法監督渠道,健全合憲性審查制度,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健全中央依照憲法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對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的制度,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完善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總結現行憲法實施40年來的重大成就和寶貴經驗,闡釋好中國憲法理論。
三、增強立法工作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
預安排審議40件法律案。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能源法、期貨和衍生品法、關稅法等稅收法律,修改公司法、企業破產法、反壟斷法、鐵路法、礦產資源法、畜牧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加快推進民生、社會、環保領域立法,制定黃河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社會救助法、學前教育法、民事強制執行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修改體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條例、婦女權益保障法、慈善法、科學技術普及法、文物保護法、民事訴訟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健全國家安全法治體系,制定突發事件應對管理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糧食安全保障法,修改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等工作。在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繼續開展法典編纂工作。
四、認真做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
預安排32個監督項目。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聽取審議關于計劃執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數字經濟發展、金融工作等情況的報告,檢查鄉村振興促進法、科學技術普及法、外商投資法實施情況。做好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聽取審議關于中央決算、審計工作、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財政社保資金分配和使用等情況的報告。圍繞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審議關于就業工作、兒童健康促進工作、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面健康發展、老齡工作等情況的報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檢查環境保護法、長江保護法實施情況。加強對執法、監察、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關于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國人治理情況的報告,圍繞監察機關推進監察工作規范化法治化正規化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涉外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開展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
五、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
扎實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有關工作,確保選舉過程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緊緊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統籌承辦單位高質量、高效率辦好代表議案建議。深化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參與,推動“一府一委兩院”加強和改進聯系代表工作。豐富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內容和形式,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的處理反饋機制。
六、認真做好人大對外工作
以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重大外交行動成果為首要任務,加強與外國議會和國際及地區議會組織的交流,鞏固和深化多層次、多渠道對外交往。促進對外工作與外宣工作深度融合。豐富和完善涉外法律斗爭的內容和形式。
七、按照“四個機關”要求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認真執行黨的領導各項制度,進一步加強人大常委會“四個機關”建設。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加強機關數字化、信息化建設。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系,提升人大工作整體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