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7周年 國臺辦:將根據形勢變化加強運用法治力量打擊"臺獨"
中國臺灣網3月16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主持本次新聞發布會。
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國廣記者:3月14日是《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7周年的日子。有全國政協委員日前接受采訪表示,“只有‘反分裂’,沒有‘促統一’,就不能真正促進國家及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將就制定“祖國統一法”提交提案。請問對此有何評論?
朱鳳蓮:對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利于促進祖國統一的意見和建議,我們都認真聽取和研究。長期以來,我們團結兩岸同胞,推動臺海形勢從緊張對峙走向緩和改善、進而走上和平發展道路,引領兩岸關系朝著統一方向不斷邁進。統一是歷史定論、大勢所趨、大義所在、民心所向。在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下,祖國完全統一的歷史任務一定要實現,也一定能夠實現。
2005年3月,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該法第一條開宗明義規定“為了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臺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反分裂國家法》實施17年來,在震懾“臺獨”分裂勢力、維護臺海和平穩定、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統一進程等方面已經發揮并將繼續發揮獨特的重要作用。我們將根據形勢發展變化,加強運用法治方式和法治力量打擊“臺獨”分裂勢力,推進祖國統一進程。(中國臺灣網 王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