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9日 文本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10點在國臺辦新聞發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本次新聞發布會由國臺辦新聞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范麗青主持。(中國臺灣網 扶海濤 攝)
[范麗青]:各位好,首先向大家發布一條信息。自2014年11月1日起,安徽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在合肥新僑國際機場、黃山屯溪國際機場設立臺灣居民口岸簽注點,為事先未辦妥入境證件直抵口岸的臺灣居民辦理入境證件、簽注。[10:01]
[新華社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之前舉行的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請問臺辦方面將如何貫徹落實“決定”精神,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第二,目前,臺灣當局擬限制高階公務員赴大陸進修,請問發言人對此有何建議?[10:05]
[范麗青]:中國共產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對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四中全會決定,運用法治方式鞏固和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10:06]
[范麗青]:第二個問題,兩岸交流已經進行了幾十年,我們希望兩岸交流能夠不斷地深化和鞏固,以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10:06]
[臺灣東森電視臺記者]:現在臺灣警方也證實從越南進的飼料油大部分進入大陸的康師傅工廠,我想問查實工作是否已經開始,對于他們的做法有什么看法?[10:10]
[范麗青]:所謂越南油大面積進入大陸,不符合事實。10月22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布消息說,經查詢進口檢驗檢疫記錄,從2013年至今,大陸沒有進口過越南大幸福公司生產的食用和飼料用的油脂。對于臺灣食用油的弊案,自從9月初爆發以來,大陸的質檢部門對于臺灣方面所公布涉及問題豬油企業的產品采取了暫停進口措施;對臺灣方面公布的,而我們已經進口的問題產品,也要求進口商實施預防性召回。對此大陸方面一直高度重視。有關部門將會繼續密切與臺灣方面進行聯系,關注事件的進展,根據事態發展采取相應措施,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10:12]
[央視海峽兩岸記者]:據報道,臺灣電電公會調查稱臺商在大陸投資的糾紛是連續3年上漲,但是解決這糾紛的滿意度卻連年下降,請問發言人有何看法?[10:14]
[范麗青]:我們有關方面了解的情況不是這樣。多年來,大陸有關方面一直重視臺商投資糾紛協處工作,依法保護臺商權益。統計顯示,臺商投資糾紛案近年來呈減少趨勢。比如國臺辦2012年直接受理各類臺商投資經貿糾紛388件,2013年為370件,2014年截至目前為216件,明顯呈下降趨勢。在大陸各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與共同努力下,一些較大型的臺商投資經營糾紛案件,如遠東百貨成都、大連兩地商鋪租賃糾紛案、揚州臺企萬安公司特許經營糾紛案、廣東臺企豐美公司、金禾豐公司土地使用糾紛案等均依法妥善解決。[10:14]
[范麗青]:近年來,大陸各地各部門嚴格執行《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為處理臺商經貿糾紛提供了法治保障。特別是兩岸投保協議生效后,大陸有關方面迅速落實,短期內即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機制。兩岸窗口單位已召開5次正式工作會議,協處臺商投資糾紛個案174件,且多是復雜度高的陳年案件,得到當事臺商和有關各方的肯定。我們相信,隨著依法治國不斷推進,法治建設進一步完善,將為臺商投資提供更好的經營環境,廣大臺商在大陸投資興業將會有越來越廣闊的發展空間。[10:15]
[臺灣中天電視臺記者]:請問關于四中全會的決定當中對臺灣部分提到要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的原則。可不可以請您解讀一下什么叫做用法律的手段,是考慮未來有可能立法?比如像兩岸關系條例或者臺灣關系法之類的立法程序?目前兩岸先經后政的策略方向是不是會調整?[10:16]
[范麗青]:四中全會的公報和決定都已經全文發布了,相信很多朋友們也都看到了。四中全會決定提出,要運用法治方式鞏固和深化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完善涉臺法律法規,依法規范和保障兩岸人民關系,依法保護臺灣同胞權益,推進兩岸交流合作。運用法律手段捍衛一個中國原則、反對“臺獨”,增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推進祖國和平統一。我們將會認真貫徹落實四中全會的決定。[10:16]
[福建海峽導報記者]:近日,大陸媒體披露臺灣間諜情報機關策反大陸赴臺就讀學生。國臺辦27日對此作了回應,請問發言人這一事件是否影響大陸對陸生赴臺就讀的態度和政策?對兩岸教育交流有何影響?[10:18]
[范麗青]:這個問題在報道當天已經作出了回應,我們高度關注有關報道。我們認為,臺灣有關方面應該立即停止此類行為。謝謝。[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