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擬禁止愛奇藝騰訊等陸資影音平臺在臺落地
新華社臺北8月19日電(記者吳濟海、傅雙琪)臺當局經濟主管部門18日發布新聞,將在臺灣地區代理或經銷大陸地區的互聯網視聽服務(OTT-TV)納入商業禁止項目表。預告期間為14日,9月1日預告期滿后,規劃于9月3日正式公告。
該部門稱,北京愛奇藝科技公司于2016年申請來臺投資設立子公司,但其規劃經營的OTT-TV業務,并不是開放給大陸地區人民或公司來臺投資的項目,因此并未核準。然而,OTT-TV通過網絡特性,達到在臺“違法落地”的效果。
該部門稱,為防止大陸地區OTT-TV(如愛奇藝、騰訊等)通過代理或經銷等迂回方式在臺灣“非法經營”,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相關規定,會商臺當局OTT-TV服務主管部門,18日預告“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禁止臺灣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提供代理、經銷,或從事OTT-TV及其中間投入或相關商業服務等服務給大陸地區的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該辦法9月3日正式公告后,違反者將被查處。
今年7月,臺當局通訊傳播事業主管部門通過互聯網視聽服務管理相關辦法草案,納管境內外OTT從業者。這一辦法被認為是針對大陸OTT從業者,因此也被臺灣輿論稱為“愛奇藝、騰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