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憲公投”是玩火!看民進黨當局煽火還是滅火
近期,島內“臺獨”團體“臺灣制憲基金會”趁著疫情拋出兩項“公投”議題,聲稱已各有3000多人“提案”,將在4月30日送進臺“中選會”審核。
這兩項“公投”議題的內容分別是:“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啟動‘憲法’改造工程”“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臺灣現狀的新‘憲法’”。
一看內容,就知來者不善。
先來認識下所謂的“臺灣制憲基金會”。這是老牌“臺獨”分子辜寬敏在2019年初成立的“臺獨”團體,目標號稱是“推動制定符合臺灣現狀的新憲法”。該組織成立之時,賴清德等大綠小綠代表人物都到場祝賀,可見其在“臺獨”圈中的影響力。
成立以來,該組織小動作不斷,通過持續發表所謂的“民調”、舉辦全臺演講等,向大陸和“一國兩制”潑臟水,為民進黨候選人站臺背書。該組織慣于拋出偏激性話題增加曝光度、刷存在感,而上述兩項“公投”提案,就是蓄謀已久后放出的“大招”。
由于臺灣地區的所謂“公投法”并未開放涉及所謂“領土”“憲法”“國號”等事項的“公投”項目,直接搞“制憲正名公投”不易,而啟動所謂“修憲正名”的門檻又太高,該組織就以打擦邊球的方式,拋出所謂“制憲”意向的“公投”提案,誘導島內民眾為其下一步遂行實質性“法理臺獨”鋪路。
根據臺灣地區對“公投”的相關規定,以2020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的1931多萬選民為基數計算,該“公投”提案階段人數門檻是1932人,聯署階段人數門檻是28.9萬余人,投票階段至少要有500萬人投贊成票且多于不贊成票,才能過關。
由于提案階段的要求門檻過低,兩項“公投”議題輕易過了第一關。若臺“中選會”審核通過,將進行第二階段的聯署,聯署達標后才能進入投票階段。若僅從提案、聯署和投票人數而言,三個階段的門檻均不高,關鍵是看臺“中選會”是否讓這兩項“公投”提案進入聯署階段。也就是說,決定權還是掌握在民進黨當局手上。
近年來,由于民進黨在2017年底推動的“公投法”修正案大幅降低了“公投”門檻,變相激勵“臺獨”團體提案“公投”,上演了“東京奧運會正名公投”“禁掛五星紅旗公投”“臺灣和平中立公投”等一系列“公投”鬧劇。
此次“制憲正名”的“公投”已經是老掉牙的話題,但在新“公投法”的低門檻背景下,極有可能突圍,現在就等民進黨當局的態度了。
“臺灣制憲基金會”在蔡英文即將開啟第二任期時拋出“公投”提案闖關,除吸引媒體關注、宣揚自身政策主張外,更深層次的目的是代表“臺獨”團體向民進黨當局的兩岸政策施壓,要民進黨當局落實“法理臺獨”。
需要指出的是,這兩項“公投”提案內容表面上是所謂“制憲”意向,但其目的是什么,大家都心知肚明,就是要邁向“法理臺獨”。如果民進黨當局放行兩項“公投”提案,將是極其危險的玩火行徑。當年,陳水扁搞“臺獨公投”雖以失敗收場,但卻險些引發臺海戰端。這樣的危險游戲不應該重復!
《反分裂國家法》第八條規定:“臺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造成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臺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國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大陸捍衛國家統一的決心和意志是堅定不移的。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近日表示:“‘臺獨’是歷史逆流,是絕路。‘臺獨’分裂活動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嚴重威脅臺海和平,只會把臺灣推向極其危險的深淵,給廣大臺灣同胞帶來深重災難。我們有堅定的意志、充分的信心、足夠的能力挫敗任何形式的‘臺獨’分裂圖謀!
奉勸民進黨當局認清現實,不要昏了頭腦,也希望臺灣社會保持警惕,不要放任任何形式的“臺獨公投”,以免給臺灣招致災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