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大陸媒體也要被罰?
4月17日,臺灣陸委會突然發難,稱臺灣籍的上海東方衛視駐白宮記者張經義觸犯“兩岸人民關系條例”規定,將處以新臺幣10萬至50萬元罰款。此事一出,立刻引起島內輿論一片嘩然,那個“逢中必反”的民進黨當局,不出意外地又出手了。
張經義何許人也?1979年生于臺灣,臺灣政治大學新聞和阿拉伯語雙學位,紐約大學國際關系專業碩士,2012年高票當選白宮外國記者團副會長,2014年加入東方衛視。這么看來,張經義長期扎根于美國首都,可謂是記者行業中的佼佼者。為什么張經義會被民進黨當局盯上呢?不久前,張經義以大陸媒體記者的身份向特朗普提問,特朗普沒有回答問題,反問張經義來自哪里,他回答“我來自臺灣”,這讓原本想要借題發揮的特朗普一下子“噎住”,事后跑到推特抱怨,一個臺灣人怎么會在大陸媒體任職?要求“立刻踢了他”。張經義也是毫不示弱,發文予以反擊,表示“問心無愧,公道自在人心”。張經義居然讓特朗普丟了這么大的臉面?這可讓正抱緊美國大腿的民進黨看不下去了,立刻連夜翻找“法律”,終于找到以觸犯“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為由,“制裁”張經義。
輿論很快就質疑,東方衛視沒有列入陸委會公告的“名單”中,如果張經義都能被罰,上海東方衛視還有臺灣藝人擔任節目評審、主持人,是不是也該罰?其他在大陸媒體、企業等任職的臺灣人是否也要罰?有人就質問陸委會這是什么標準?陸委會自然是各種回避,閃爍其詞。哪里有什么標準?民進黨當局認為他違法了,那就是違法了,可能今天還不違法,明天就違法了。更可笑的是,蘇貞昌還把鍋甩到國民黨頭上,說處罰張經義不是因為他講了什么話,而是他在共產黨的機關任職,且這是馬英九時代訂的,蔡英文上任后一字沒有改,當然要執行。民進黨也是慣用這種甩鍋前任的做法了,但這樣說出來,有誰會相信呢?
民進黨當局“逢中必反”的做派早已不甚稀奇,我們已經見識過他們利用網軍興風作浪的能力,如今又見識了他們打著法律的旗號隨意處置想處置的人,當然這也早不是第一次了。而事實上,民進黨當局中也有許多曾經在大陸工作過的官員,對他們民進黨卻采取“裝瞎”的辦法,只要你現在是效忠于我,我自然“既往不咎”。還記得2020選舉前夕,民進黨為防選舉失利導致兩岸局勢超出自己控制范圍,迅速通過“反滲透法”,仗著“完全執政”就如此為所欲為,真的是毫無下限。如今為了“反中”“謀獨”,民進黨無所不用其極,臺灣歷來一直標榜的“法治精神”早已被他們拋到九霄云外,無論是“立法”還是“司法”,他們總能與政治掛鉤,這不就是實實在在的“威權統治”?現在在大陸任職的臺灣人大陸眾多,真的心疼這些辛苦打拼的大陸臺胞,不知民進黨當局下一個目標會是誰?這就要看他們的心情了吧!(陳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