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出臺九條措施支持臺企復工復產
(抗擊新冠肺炎)平潭出臺九條措施支持臺企復工復產
中新社福州2月26日電 (閆旭)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26日印發了《支持臺資企業應對疫情防控復工復產九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明確給予臺胞返嵐交通補貼、支持企業新招聘臺灣員工、給予臺資企業復工復產補助、減免臺資企業租金、加大臺資企業金融信貸支持、給予臺資企業復工復產綜合保險補助、支持嵐臺特色旅游業態發展等,支持臺企復工復產、穩定生產經營。
《措施》提出,從2020年2月1日至3月15日,從臺灣返嵐復工的臺胞,按其回程機票(臺灣至廈門高崎機場)票價的50%予以一次性交通補貼。
從2020年2月1日至3月15日,對新招聘臺灣員工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給予每人5000元(人民幣,下同)的一次性補助。
從2020年2月1日至福建省新冠肺炎應急響應解除當月,按臺資企業所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區本級留成部分的50%予以財政補助。
對承租臺灣創業園、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等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臺資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免收2月份至4月份租金。
2020年對臺資企業信貸投放量不低于去年同期,貸款利率總體水平較上年同期要有明顯下降;對持有《臺商臺胞金融信用證書》的臺商臺胞享受金融優惠政策,金融機構開通綠色通道,為持證臺商臺胞提供專項額度支持。
從2020年2月1日至福建省新冠肺炎應急響應解除當月,對購買復工復產綜合險的臺資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商貿服務企業和經認定的總部經濟企業,按其購買保費金額的50%給予補助。
符合條件的經營者為臺資企業或臺灣居民的民宿,在享受此前平潭相關獎勵基礎上,按兩個檔次再分別給予一次性4萬元、6萬元的獎勵;對符合條件的、且具有兩岸交流元素的旅游節慶、旅游推介、賽事活動,2020年度的補助金額按原標準的1.5倍給予兌現。
《措施》還強調,保障重點臺資企業防疫物資需求,臺資企業同等享受平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出臺的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相關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