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頒布38條惠臺政策
記者2月14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港澳臺事務辦公室獲悉,為進一步促進寧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為臺灣同胞在寧夏投資、創業、就業、學習和生活提供與寧夏居民同等待遇,近日印發《關于促進寧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包括促進寧臺經濟合作、鼓勵來寧創新創業、提供臺胞工作生活便利、附則4個部分,共38條惠臺政策。
在促進寧臺經濟合作方面,《實施意見》指出,鼓勵臺資企業在寧投資現代農業、先進裝備制造、電子信息、精細化工、現代紡織、生物科技、文化旅游、現代物流、健康養老等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在產業布局、注冊登記、經營許可、資金扶持等方面,采取“一事一議、個案處理”的辦法給予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同等享受寧夏在投資、財稅、土地、金融及人才建設等方面的政策。
在鼓勵臺胞來寧創新創業方面,《實施意見》指出,鼓勵臺灣高層次專業人才來寧創新創業,可享受寧夏高層次人才安家費和生活補貼。
在提供臺胞工作生活便利方面,《實施意見》提出,在各級教育部門的指導下統籌安排臺胞子女就學,與寧夏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父母在寧夏工作的臺胞子女,在寧夏參加中考,具體辦法由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確定。在寧夏參加高考,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并且,取得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胞可在寧夏境內購買商品房,申請按揭貸款;在寧夏就業的臺灣同胞,可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與本地繳存職工同等享有使用權利,在離開大陸時經本人申請可一次性支取;對于符合條件來寧創業的臺灣中小企業負責人、青年可申請公租房并給予優惠。(于翔 額麗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