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福州7月1日電(記者王成)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日前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涉臺檢察工作依法保障臺胞臺企合法權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福建對臺先行先試政策優勢與檢察職能作用,改進辦案方式方法,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切實保障臺胞臺企合法權益。
《意見》指出,要切實保障臺灣地區當事人與大陸當事人訴訟地位和訴訟權利平等、法律適用和法律責任平等、法律保護和法律服務平等。要主動了解臺胞臺企的司法需求,找準維護臺胞臺企合法權益的切入點和結合點,為臺胞臺企提供優質的司法服務。
《意見》要求,在辦理涉臺案件時要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既要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又注意改進辦案方式方法,做到慎重選擇辦案時機和方式,減輕辦案對臺胞正常生活工作、臺企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負面影響;慎重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臺企財物,避免引發或加劇臺企經營風險;慎重使用逮捕等強制措施,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合理顧及臺胞臺企關切。
《意見》強調,要著力落實普法責任,做好檢察法律文書說理、檢察官以案釋法工作,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說清說透,讓臺胞臺企“看得見”“聽得懂”“聽得進”,使檢察工作更透明、更親民。
《意見》還要求檢察機關加強與各級臺辦、臺聯、臺商協會的溝通聯系,設立涉臺巡回檢察工作室、檢察聯絡點,及時提供法律服務,同時加強與審判、公安、行政執法部門的協作配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