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6月2日電 (記者 繆璐)“如果說國臺辦的31條惠臺政策誠意十足,那么上海發布的惠臺措施則是干貨滿滿,緊貼中央政策,結合上海特色,可操作性強。”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李政宏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說。
上海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6月1日發布《關于促進滬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這也意味著“上海版”惠臺政策正式落地。
《實施辦法》共55條措施,其中28條涉及努力為臺資企業在上海投資及經濟合作領域給予與本市企業同等待遇,另外27條涉及逐步為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
全國臺灣同胞投資企業聯誼會常務副會長葉惠德認為,上海推出的55條惠臺措施,涵蓋范圍全面。不僅包括大中小企業,而且包含臺灣同胞,不僅針對專業人士,還惠及年輕人的讀書、就業和創業。
上海是兩岸經貿、文化往來的重點地區之一,也是臺灣同胞投資、生活的重要聚集地。上海市臺辦的數據顯示,截至目前,上海累計批準臺商投資企業12488家,約占外資項目數的13.57%,累計吸引合同臺資395億美元。
上海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副主任王立新表示,《實施辦法》著力為臺企臺胞在滬發展提供“同等待遇”,著眼解決臺企臺胞“最盼”“最憂”的問題。
以法律層面為例,《實施辦法》提出,支持臺灣專業人士參與本市涉臺商事案件的調解,上海市臺辦聘請臺灣相關人士擔任調解員;支持上海市仲裁機構聘請臺灣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擴大聘請臺灣專業人士擔任仲裁員范圍;支持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設立代表機構、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與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聯營、臺灣執業律師受聘于本市大陸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顧問等3項試點工作等。
上海市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蔡世明認為,這些舉措不僅為臺商在滬經營提供了好的法律保障,也讓臺商心里更有底,在滬經營更滿意和放心。蔡世明希望,未來有更多臺籍仲裁員參與其中,從而有更多人理解大陸的法制環境。
《實施辦法》支持上海高校與臺灣地區高校建立機制化交流平臺,開展學術研究、學術論壇、學生交流、學校互訪等方面的交流。這是上海市臺灣同胞聯誼會會長盧麗安最為關注的,她認為:“這些舉措可以讓臺灣青年參與、融入到大陸的整體發展中去。”
此外,《實施辦法》還凸顯“上海特色”。上海公共政策向臺胞開放的15條措施中,包括支持臺資企業在上海從資金、人才、技術等方面參與“上海服務、上海制造、上海購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建設;支持臺企參加將于今年11月在上海舉行的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進行展示、銷售和采購;支持臺灣專業技術人員來滬就業,享有與上海市居民同等待遇的人才支持政策等。
為了確保《實施辦法》有效貫徹落實,每項具體措施都明確相關責任主體,以便將惠及臺企臺胞的政策真正落到實處。“無論臺灣政黨如何交替,大陸對臺胞、臺商的照顧一直與時俱進。”葉惠德認為,明確責任主體的方式,可以確保惠臺政策蛋糕不僅“看得到”,而且讓臺企臺胞真正“吃得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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