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一名游客13日在臺灣擅自脫團,隨后透過臺灣媒體表示要“申請政治庇護”,在兩岸之間爆出新的意識形態(tài)噱頭。
這名游客名叫張向忠,今年48歲,臺媒的報道說,他曾因擾亂社會秩序罪于2013年7月被逮捕,直到去年7月刑滿出獄。另據(jù)報道,北京市海淀區(qū)法院曾于2014年6月以“涉嫌信用卡詐騙”對其進行審判。總之,此人在大陸蹲過監(jiān)獄,但他肯定不是有點影響的異見人士,大陸輿論場此前幾乎沒有提過此人。
張正常參加赴臺旅游團,說明他出境是充分自由的,他要想離開中國大陸,可以走正常的移民程序。此人如此高調(diào)地在臺灣尋求“政治庇護”,有可能是他覺得拿到境外居留權不容易,因此搞了這么一出。也有可能他想出出名,過一過被媒體關注的癮。
此事與李明哲案毫無關系,應當也形不成李案的那種影響。兩岸之間前些年不時發(fā)生有人向?qū)Ψ健皸壈低睹鳌钡氖虑椋艿酱箨戇@邊的后來有的成了名人。跑去臺灣的人則很雜,最近幾年主要是脫團滯留的游客,他們有不少是混混。
按照臺媒的報道,張向忠已經(jīng)刑滿釋放,作為山東曲阜一名很基層的人員,應當也不掌握什么國家機密,這樣一個人跑到臺灣地區(qū),對國家構不成什么威脅。此事就是媒體一時炒作比較熱鬧,但這樣的炒作勁頭很快就會過去。
張脫團滯留臺灣,還提出“政治庇護”,這恐怕更是臺灣當局的一個燙手山芋。由于這件事已被媒體傳開,如果臺灣不收留張,會“政治上丟分”。如果收了,說不定會提示大陸其他想移居臺灣或境外其他地區(qū)的人,產(chǎn)生某種“示范效應”。
據(jù)我們了解,對那些有種種不滿,很不想繼續(xù)在中國大陸生活的人,除了已經(jīng)負案在身、或者有意參加境外恐怖組織的極少數(shù)人,大陸一般情況下是不阻攔他們前往境外的。
我們主張,如果臺灣這次愿意接收張向忠,大陸無需計較他出走的手段,以及他說了一些什么“瘋話”。若臺灣當局愿意接收更多大陸異見人士,大陸這邊也不妨順水推舟,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讓所謂的異見人士自己與臺灣當局平衡去吧,看看臺灣當局一共能接收他們多少人。如果臺灣當局接收的熱情很高,說不定還會出現(xiàn)專門的“赴臺旅游滯留不歸異見人士團”。那些人走了,大陸這邊會清凈一些,他們也能實現(xiàn)個人向往的“自由”,沒啥不好的。
一旦張向忠被遣返大陸,他先要對旅游團進行賠償,另外他在臺灣胡說八道,是否涉嫌造謠和誹謗,也需面臨調(diào)查。所以最好臺灣還是別把他送回來了。
這幾年不斷有跑到海外的民運分子試圖“闖關”回來,都被大陸方面擋住了。張現(xiàn)在反過來向外跑,就讓海外再多一個這樣的人吧。
張接受臺媒采訪時,鼓吹由臺灣“統(tǒng)一大陸”,視臺灣為“中華民族興旺起來的希望”。他有可能對臺灣政治知之甚少,不了解如今在臺執(zhí)政的民進黨頭面人物根本就不想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他連“拜碼頭”的話都不會說,若真在臺灣居留下來,日子恐怕好過不了。
臺灣“移民署”表示,不排除基于政治考量給予張專案許可長期居留的可能性。大陸方面沒必要關注臺灣方面釋出這種信號有什么“用心”。總之,應歡迎臺灣收留更多在大陸感覺不痛快的異見分子。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