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律師事務所兩岸事務部主任湯嘉恒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專訪時表示,大陸司法部門簡化臺籍律師申請執業資格,對那些希望在大陸從事法政行業的臺灣年輕人來說相對便捷了,并期待大陸有關政策更加開放。
《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2014年頒布,將臺籍律師事務所駐大陸代表機構派駐代表執業許可下放至省級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門。
在大陸從事法律事務多年的湯嘉恒指出,大陸下放執業許可之后,臺灣居民通過大陸司法考試后需由所在地多次來往北京,行政手續較為復雜。頒布決定之后,行政手續的辦理相對方便了,不用每次辦理手續都要前往北京。
2008年年底,大陸方面正式對臺灣居民開放司法考試,并在2009年1月1日頒布實施《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律師執業管理辦法》。自此,兩岸的法律業務交流通過律師執業、法律服務開展起來。
湯嘉恒說,臺灣有很多學習法律專業的年輕人向往到大陸執業。大陸市場這么大,還有“一帶一路”等議題,在大陸做和法律相關工作的發展空間更大。再加上語言沒有障礙,文化上共通,“登陸”執業對這些年輕人而言也是一個優先的選項。
臺灣律師在大陸執業和大陸律師仍存在不同,湯嘉恒也提到了現存的一些困惑。他說,美中不足的是截至目前,大陸對于臺籍律師所規定的執業范圍仍然偏窄,訴訟代理限于涉臺婚姻、繼承案件。2016年末,大陸方面宣布,將進一步放寬獲得大陸律師執業證書的臺灣居民在大陸從事民事訴訟代理業務范圍。期待大陸在律師執業方面的政策愈來愈開放,便利臺灣相關從業者今后在大陸的職業發展。(記者 楊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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