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崔明軒】臺灣涉密離退職軍公職人員的登陸管制將日趨嚴格,曾任“國防”“外交”及大陸事務的政務副首長及中將以上人員,不得登陸從事政治性活動。這項新規定在島內引發不小的關注。
臺灣“行政院”審查“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據臺灣《中國時報》16日報道,修正案規定,涉密離退職軍方、公務及政務人員登陸管制至少3年,且管制期限只增不減;管制屆滿,一定層級以上的人登陸增訂申報制及罰責。如果管制期間有意赴大陸,則采取許可制,即必須向原服務機關申請核準;一旦管制期屆滿,針對一定層級以上特殊對象增列申報機制,一旦要登陸,目的地及接觸對象都要向原服務機關申報。
修正案同時提出,曾任“國防”“外交”、大陸事務人員或其他與“臺灣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中將以上人員,不得登陸從事政治性活動,而所謂政治活動是指大陸黨務機制、行政或政治性機關團體舉辦的活動。此外針對違反許可制及申報制的人員增訂罰則:一旦應申請許可但未申請,處以2萬至10萬元(新臺幣,下同)罰款;若違反申報制規定,處以1萬至5萬元罰款;違反規定從事政治活動的人員,裁罰較重,將處20萬至100萬元罰責。
《自由時報》16日稱,去年11月臺灣陸軍前“副司令”吳斯懷等退休將領,參加中國大陸舉辦的紀念孫中山誕辰150周年大會,在島內引發“敵我不分的爭議”。日前,“行政院長”林全稱,30多名退役將領的行為已違背其對臺灣忠誠的義務,并做了不良示范,暴露出目前高階且從事特定職務的政務、公務或軍職人員,在退役離職后的管制欠缺完整規范,應實時處理。
新規定出爐后,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稱,有些人就是為政治活動而去,不是罰錢多少的問題;退役將領登陸若侵害臺灣權益,必須停止發放月退俸,且延長高級將領登陸的管制年限。“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稱,一定要處理到退休金,“蘿卜與棒子都要齊發”,才能約束他們的行為,如果是單純罰款,完全沒有嚇阻效果,“外部有遼寧艦,內部又有些退將在做些行為,對國安會有很大的沖擊”。民進黨“立委”劉世芳還稱,如果退役將領一個月的退休俸高達10萬到20萬元,只罰1萬元,連一趟機票錢都不夠;退休俸高達1000萬或2000萬,等于是未來10年的終身俸都取消,才能達到警示效果。《環球時報》16日聯系到臺灣一名退役中將,他表示自己就在管制范圍內,因此不方便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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