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黨產會”三遭“打臉”
據臺媒報道,臺“最高行政法院”15日裁定駁回“黨產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上訴(就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1月4日裁定停止執行“黨產會”處罰提出的上訴)。而就在轉天的16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又一次裁定“黨產會”的處罰停止執行(“黨產會”于11月25日作出的將國民黨名下“中投”、“欣裕臺”兩家公司收歸公有的處罰),而這已是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第二次裁定“黨產會”的處分停止執行。司法機構連續出手,讓臺媒直呼“黨產會”被“打臉”。
幾個月來,“黨產會”和國民黨輪番斗“法”,“黨產會”一個處分拋出,國民黨就一道防御跟上,“黨產會”先后三遭臺司法機構“打臉”,如此任性,讓廣大吃瓜群眾目瞪口呆。
(圖為“黨產會”做出的處分及臺司法機構的回應梳理)
“所有程序就是草率、粗暴”
雖然得到“最高行政法院”和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支持”,但國民黨的燃眉之急并未得到解決。
據臺媒報道,中國國民黨行管會主委邱大展說,雖然顧立雄(“黨產會”主委)被連打2個耳光,但國民黨賬戶仍無法解凍。目前“黨產會”11月7日發出的2項行政處分停止執行行政訴訟結果尚未可知,結果出爐后“黨產會”也可能無視訴訟結果再出行政處分。
這并非沒有先例可循。在之前11月4日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執行的處罰發出三天后,“黨產會”又發出一道和先前內容一樣的處分。在“一事不再罰”原則已幾乎成為共識的今天,“黨產會”卻可以針對一件事反復下處分,剛打倒就滿血復活,也是讓人“醉了”。
同時,“黨產會”的一系列做法還飽受違背“程序正義”的爭議。邱大展日前在記者會上稱,“依照黨產條例規定,即便認定為附隨組織,也會有4個月申報財產的時間,而非像現在‘中投’跟‘欣裕臺’都沒申報時間、財產情況不清楚就全部要求收歸公有;另外,黨產條例也規定,條例通過后1年內國民黨必須申報所有財產,但現在也是都沒給國民黨任何申報時間,毫無程序正義可言”,“所有程序就是草率、粗暴”。
還要任性下去嗎?
就在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停止執行裁決作出的16日當天,“黨產會”召開了針對“中廣”(“中國廣播公司”)兩筆土地的預備聽證,但卻將會議通知未涉及的多項內容打包進來,打個國民黨措手不及,再次違反程序正義。對此有島內人士評論:“當年‘監委’黃煌雄累積多年的卷宗、約談無數相關人證,其所提出的黨產報告才有一定公信力;顧立雄僅憑聽證會程序,就足以讓黨產變公有”。
針對黨產,國民黨日前已表態“不會因為勝訴就護產,仍會依照19次黨代會中所通過之決議執行,在保留退休人員退休金、現職人員的年資結算金與薪資,以及保留必要辦公廳舍下黨產歸零。”
而“黨產會”不依不饒,任性依舊,無視自己車已跑出太遠卻是“違規駕駛”的事實。如今,“黨產會”或許應該反省一下,為何在與國民黨“清算”的路上,會有司法機構一次次的如此回應。(李雪嬌綜合整理)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