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臺北故宮十大鎮(zhèn)館之寶。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北京故宮出版《故宮畫譜》,當中收錄臺北故宮博物院的《溪山行旅圖》、《富春山居圖》、《早春圖》但未經授權,臺北故宮2日在給“立院教委會”的報告中指出,決議向北京故宮提訴訟。
臺北故宮博物院2日上午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業(yè)務報告,報告當中針對臺北故宮授權與加值運用爭議處理提出說明。
去年10月,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質詢時提到,北京故宮出版《故宮畫譜》,當中的《溪山行旅圖》、《富春山居圖》、《早春圖》圖檔是北京故宮自行掃描臺北故宮的出版品,當時臺北故宮的處理方式先函請北京故宮補辦圖像授權,但多次電洽北京故宮詢問卻遲無回應。
在律師建議下,臺北故宮文創(chuàng)行銷處委托“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循《海峽兩岸知識產權(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xié)議》之協(xié)處機制辦理,“智財局”與中國國家版權局討論后,中國國家版權局表示,書畫文物照片的原創(chuàng)性非該局認定事項,建議臺北故宮提起訴訟確認著作權存在,也建議臺北故宮可與北京故宮建立溝通機制,以解決爭議。
臺北故宮也在報告中指出,10月6日決議向北京故宮提起訴訟,目前已經完成委托訴訟程序,有待訴訟文件準備完成后,將盡速至北京法院提起訴訟。
來源:海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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