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7月19號,臺灣發生大陸游客游覽車起火事故,車上26人全部遇難。經過50多天偵辦,臺灣桃園地檢部門9月10號舉行記者會,通報調查結果。
通報說,今年7月19號造成26人死亡的大陸旅行團大巴車起火事故,是司機有計劃性地預謀自焚,酒后駕車潑灑汽油縱火,導致全車人無法逃生。桃園地檢署將司機蘇明成列為殺人罪被告,但因為他本人也已經死亡,最后以不起訴結案。通報披露了案件的哪些細節?臺灣方面又將如何善后?
造成26人死亡的大巴車起火事故發生53天之后,臺灣桃園地檢署在星期六的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案件偵查終結:經查,臺籍司機蘇明成酒后駕車、潑灑汽油、放火自殺并燒死車內其他乘客。
桃園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通過投影,向現場媒體展示了蘇明成在臺灣嘉義購買并放到車上的瓶裝汽油等證據。
王以文也證實了一些此前媒體報道的細節:蘇明成生活窘迫,對工作和社會不滿,又涉及性侵案,事發前不久剛剛被判五年有期徒刑和賠償。民事部分需賠償被害人新臺幣90萬元,蘇明成因此情緒低落,認為遭受“司法迫害”。另外,蘇明成也對時政不滿,所以向家人透露了輕生的念頭。
臺灣檢察部門調取蘇明成和家人的通話記錄和語音信箱留言,以及被刪除的手機聊天記錄,確認在事發前兩天,他的家人就輪流勸慰,“蘇明成的姐姐傳送了一則已經被刪除的短信,內容記載“你千萬不要想不開,上有老、下有小,責任重大,都非常需要你,你不是很愛你們家的三個小孩嗎?不要讓他們抬不起頭,如果這樣做,會讓我們沒臉見人,為你們家和我們大家想一想。”
這些話沒有能夠阻止蘇明成。7月19號中午一點左右,蘇明成駕駛的大巴車載著一個大陸旅行團的24個人以及一名臺灣導游,從臺北開往桃園機場,行駛到8-4.2公里的地方,他把原本放在駕駛艙導游座后面的兩瓶92#無鉛汽油拿出來,潑灑在駕駛艙的駕駛座、導游座以及前側門地板附近,再拿著打火機,點火之后引燃駕駛艙。
監控視頻顯示,大巴車先是冒煙搖晃,向左擦撞內側護欄,然后向右撞到外側護欄停住,從車頭開始起火。車上26個人全部喪生。其中大陸旅行團的24人分別來自遼寧、黑龍江和湖南,他們剛剛結束在臺灣8天7夜的行程,準備搭乘當天下午的飛機回大連。事發的路段距離大巴車目的地桃園機場,已經不到三公里。這8天7夜,也是蘇明成因為性侵案請長假之后復工的第一次出團。昨天有記者問到,在蘇明成潑汽油點火的過程中,車上的其他人是否有阻止或者反抗,王以文表示:因為這個案子,車里包括司機和乘客全都罹難,也沒有車內的遠端監控影像,所以這個部分沒有辦法作判斷。
因為蘇明成自己也在事件中身亡,臺灣檢方最終以不起訴結案。對于這個結果,遇難大陸乘客的家屬沒有回應本臺記者的采訪。而曾經隨同家屬和工作組到臺灣善后的大連律師潘波介紹:這種犯罪,因為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沒有可以追訴的對象了,所以在刑事上不起訴,這是可以的,沒問題的,但是不影響民事賠償。
潘波表示,雇傭司機蘇明成的公司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而此前,24位大陸遇難者當中,已經有23人的家屬簽訂協議,接受按臺灣旅行社和大巴車公司負全責來理賠,每位遇難乘客的家屬可以得到大約相當于19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中。
國臺辦發言人昨天表示,強烈譴責這起蓄意制造的惡性刑事案件,對這種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行為表示強烈憤慨。下一步,大陸有關方面將繼續敦促臺方處理好理賠等后續事宜,并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相關事務。臺灣地方檢察部門也表示,由于案件性質由“意外”變成“他殺”,大陸遇難者家屬可以委托臺灣代理人處理民事賠償事宜。(記者白杰戈 郭婕妤 賈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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