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8月29日報道,臺灣海軍金江艦7月1日誤射“雄三”導彈造成翔利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亡,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29日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
7月初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導彈打中漁船造成1死3傷,臺當局防務部門今天下午將舉行記者會,公布軍方對誤射事件的行政調查報告,指出這是一連串錯誤造成重大意外。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將按鈕發射導彈的中士高嘉駿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陸海空軍刑法過失毀壞武器罪嫌起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依廢弛職務罪嫌起訴。
臺防務部門下午將公布軍方內部完成的調查,指出艦長、兵器長、射控士官長及導彈操作手不夠了解雄三導彈系統原理,使艦上發射箱的火線都接上。
按照臺軍的規定,導彈接上火線后,須有資深干部在戰情室監看,但當時干部們忙于準備考官造訪,留高嘉駿一人在戰情室,高嘉駿自行練習發射程序,一連串錯誤造成重大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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