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臺灣游覽車起火造成26人罹難,包括24名大陸游客。這是7月19日拍攝的事故車輛。新華社發
臺灣桃園地檢署29日透露,大陸旅行團嚴重車禍司機確認為酒后駕車,血液檢出酒精濃度高達215mg/100ml。
桃園地檢署當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介紹大陸旅行團嚴重車禍原因調查的最新進展。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王以文表示,蘇姓司機的血液、尿液和胃內容物,經法務部門法醫研究所鑒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結果確認其酒后駕車。
王以文說,蘇姓司機血液檢出酒精215mg/100ml,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尿液檢出酒精207mg/100ml,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100ml。所有檢體均未檢出鴉片、安非他命類、鎮靜安眠藥及其他常見毒藥物成分。
王以文表示,按照臺灣現行有關規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到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是危險駕駛的犯罪行為。蘇姓駕駛員的血液、尿液、胃內容物檢體,經檢驗后,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血液酒精濃度達0.215%,已經違反上述規定。
王以文說,事發之時,旅行團尚未用午餐。“根據司機胃內容物,搭配旅行團的行程,司機接近事發前有飲酒情形,可能在內湖區、南港區那一帶飲酒,但還需要確認。”
王以文表示,司機屬于嚴重的酒后駕駛現象。“我們確認司機喝了高濃度的酒類,血液吸收之后,經過腎臟代謝,在尿液里有酒精反應。屬于酒后駕車的犯罪行為,駕駛時候呈現醉酒狀態。”
至于司機酒駕和旅游車起火之間的關聯,比如是不是因為司機嚴重酒后駕駛,導致他無能力處理旅游車起火情形,王以文表示,這部分需要進一步確認。
本月19日,臺灣發生重大車輛火災事故,造成包括24名大陸旅客在內的26人死亡。桃園地檢署20日下午對司機遺體進行解剖,后來又進行了遺體的復驗。(記者許雪毅 劉剛 王小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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