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等多個民間團體15日在臺北集會,呼吁將大陸配偶來臺取得身份證明時間由6年改為4年。
據了解,在有關團體不斷爭取下,2012年臺灣方面陸委會擬定的“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草案,將陸配取得身份證的最短年限由6年改為4年。該草案送至臺立法機構約4年后,終于在本月13日獲相關委員會初審通過。
但在民進黨籍“立委”一再杯葛下,上述委員會15日決定將重新審議修正案。輿論認為,陸配縮短身份證取得年限的希望恐將落空。
15日,逾百名大陸配偶舉著“陸配是臺灣仔的媽媽”、“我們要多元平等”等標語來到臺“立法院”前集會,高呼“反歧視、要公平、身份證六改四”等口號。
據介紹,依臺灣現行法律規定,大陸配偶在臺居住滿6年才可申請當地身份證,而越南、菲律賓等外籍新娘只需4年。
2012年從湖南嫁到臺灣的李小紅抱著兩歲的兒子參與集會。她接受中新社記者采訪時表示,兩岸人民都是中華民族,大陸配偶也愛臺灣,但卻受到不應有的歧視。
“沒有身份證,我連給自己孩子辦就學手續的資格都沒有,很多事情都需要(臺灣)先生去做。”李小紅表示,希望縮短陸配取得身份證年限的修正案早日通過審議并生效,讓陸配獲得平等待遇。
部分陸配當天還來到民進黨中央黨部外集會,向民進黨提交陳情書,表達縮短身份證取得年限的訴求。
集會組織方、“新移民勞動促進會”表示,大陸配偶是臺灣幸福家庭中不可缺少的母親、妻子、媳婦,臺灣新當局聲稱要推動社會“多元平等、尊重包容”,就應該采取實際行動,給予配偶基本的平等權。
2000年從江西嫁到臺灣的龍桂秀告訴中新社記者,沒有身份證,陸配在找工作、買房等方面都會遇到障礙,甚至連手機號碼都無法申辦。目前已取得當地身份證的她參與集會,既聲援陸配姐妹,也希望臺灣當局能重視陸配前婚生子女的權益保護。
據大陸有關部門最新統計,截至2015年底,在大陸登記的兩岸婚姻已超過36萬對,并以每年一萬對左右的速度在增長。另據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統計,目前在臺生活的陸配達30多萬人。(記者 陳小愿 邢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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