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由臺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長”陳文琪帶隊的“肯尼亞案”協商代表團20日中午抵達北京,展開協商行程。但據了解,協商團下午尚未前往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探視臺籍嫌疑人。陳文琪在出發前表示,接連發生“肯尼亞案”與“馬來西亞案”等詐騙事件,類似這種在境外犯罪的問題,“政府認為應該由臺灣來有效處理追訴”。
由于兩岸對待案件的分歧,加之大陸方面公布了一些確鑿案情,臺方對這次協商并沒抱過高期待,原先信誓旦旦要“把臺灣人從大陸救回”的聲音幾乎不見。臺“行政院長”張善政在協商團赴大陸時也坦承:“大陸有其司法程序,不敢期望馬上帶嫌犯回臺。”臺灣《聯合報》20日稱,臺“法務部”表示,希望朝“共同偵辦”“分工合作”“建立原則”三方向與陸方協商。“共同偵辦”即采取2011年“菲律賓案”模式,由臺方檢察官赴大陸共同偵查、搜證,再研議疑犯及卷證一并移回臺灣偵查審判。“分工合作”是指涉及馬來西亞詐騙案的臺籍、陸籍嫌疑人已分別遣送兩岸,應由雙方檢察官各自偵辦己方嫌疑人,并交換證據數據。“建立原則”部分,“法務部”表示,將就未來兩岸均有管轄權的犯罪,依類型不同建立不同的處理模式,以利雙方共同打擊犯罪能量的充分發揮。
“一捉一放,大陸凸顯臺灣司法不力并釋出訊息”,“中央社”稱,45名臺灣人因涉及肯尼亞電信詐騙案被遣送至中國大陸,臺“外交部”第一時間表達嚴正抗議,要求陸方立刻將人送回臺灣。隨后又傳出50多名臺灣人在馬來西亞涉嫌詐騙恐遭遣送大陸,經臺當局交涉后順利返臺立即獲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楊永明表示,陸方以一擒一縱兩種不同方式處理兩案,就是要凸顯對比,呈現臺灣詐騙犯遍布海外,受害者多半是大陸民眾,并凸顯臺灣司法對詐騙案的無奈與無力,因此打擊犯罪需要兩岸通力合作。
臺灣今日新聞網20日則稱,分析認為,北京在處理肯尼亞詐騙案上存有政治動機,是要就這次事件向下月就任“總統”的蔡英文施壓,迫使她就兩岸關系闡明立場。對于島內的這種猜測,大陸海協會副會長葉克冬予以否認。《聯合報》20日稱,葉克冬表示,他不認為肯尼亞詐騙案是北京對即將上臺的民進黨釋出的信號,希望通過該案使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走向健全發展,不要因某些人,因為某些政治上原因,故意在此事上節外生枝。
雖然綠營政客一度利用該案大肆煽動民粹,但隨著案情逐漸為民眾所知,島內出現越來越多“檢討”的聲音。“黑白不分,‘立委’恐成另類詐騙集團”,《中國時報》以此為題稱,如今,騙徒認罪,滿臉豆花的“立委”們是該醒來了,別被賣了還在幫忙數鈔票。“綠委”應捫心自問,假若嫌犯被引渡至美國,他們還會以同等力道替騙徒打抱不平嗎?換言之,這到底是捍衛人權,還是打著人權旗號操弄“反中情緒”?
一名長期生活在臺灣的香港媒體人在香港“經濟通”網站撰文說,肯尼亞電信詐騙案揭露出臺灣詐騙犯“行騙天下”的丑陋真相。不少臺灣人不分青紅皂白一面倒批評大陸作風蠻橫,我倒覺得這種“逢中必反”的意識形態,讓臺灣丟臉的“詐騙王國”的稱號更加確鑿。馬來西亞詐騙案后,在機場采訪時印象最深的是,這批獲釋的臺灣人出來時,個個惡形惡狀、耀武揚威、洋洋得意。相信他們在臺灣法律關照下,現在已經重回“工作崗位”了!
國民黨新任黨主席洪秀柱20日表示,這次臺灣民眾在海外涉及電信欺詐,造成受害者相當沉重傷害,也嚴重影響臺灣的形象,臺灣民眾應該支持當局按照國際法規范打擊跨境犯罪,“朝野”應一致譴責這些社會敗類。
【環球時報駐臺北特約記者 蕭師言 環球時報記者 屠麗美】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