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新聞網”4月15日報道,臺灣當局法務部門負責人羅瑩雪表示,臺法務部門14日晚接獲來自大陸公安部的通知,臺方可赴中國大陸調查“肯尼亞事件”并探視被遣返至大陸的臺灣嫌犯。
羅瑩雪證實,大陸方面已經同意臺方赴陸,臺當局法務部門“國際與兩岸司司長”陳文琪將率一名檢察官及陸委會、“刑事局”人員初定下周一(4月18日)共同前往大陸,“當然時間愈快愈好”。
據了解,臺當局法務部門有可能這兩天就率團前往大陸,與大陸協商時,臺方目前仍然堅持自身“立場”,要求依“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與“過去慣例”處理,并促請大陸立即釋放遭到關押的臺灣居民,而且未來不再有類此事件發生。
不過,在臺灣社會上對此事早有不同的聲音。新黨主席郁慕明認為,臺灣如要爭取管轄權,先要問問自己的司法能不能讓人信服。殺人不用償命,貪污犯還可以要“特赦”,公平正義在哪里?郁慕明還暗諷前臺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罪犯保外就醫,結果卻是神采奕奕“趴趴走”(形容東跑西跑,不受控制的到處亂走),這樣的司法本身不就是詐騙集團?
有臺灣輿論也指出,不能無端指責大陸,而無視臺灣詐騙集團橫行全球,島內一些政客“逢中就反”、將詐騙犯罪政治化。設身處地想,如果是臺灣民眾的親人為大陸詐騙集團所騙,甚至為此自殺,難道臺灣不會要求討回公道?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徐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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