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震局近日接受中新社記者書面采訪表示,2016年,兩岸擬在大陸召開《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第二次工作會議,商討執行協議的重點領域和規劃。該局擬在地震臺站數據資料交換、地震預警技術合作交流、地震災害信息通報溝通、地震監測及前兆分析等領域與臺重點加強合作。
《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簡稱“協議”)于2014年2月由海協會與海基會在第十次會談期間正式簽署,2015年6月24日正式生效。
地震局指出,隨著協議的生效,兩岸地震科技合作機制正式建立,合作形式已逐漸從原來的學術交流為主向學術交流和管理領域的合作并舉轉變,合作層面進一步提升。同時,在地震監測、前兆研究、防災減災等領域的實質性合作也逐步展開,合作內容不斷深入。
以2015年為例,兩岸地震界主要圍繞協議執行,開展了一系列工作。去年6月舉辦的海峽兩岸2015年度地震監測及前兆研討會上,兩岸地震界人士表達了希望進一步深化合作交流的意愿,并圍繞地震監測、地震前兆研究、深部構造、強震動觀測、地震預警等領域進行了深入研討。
去年9月召開的協議第一次工作組會議上,協議雙方按照協議合作內容,設立災害性地震信息通報、地震活動監測合作、地震監測應用技術交流合作、地震防災宣傳和科普教育等四個工作分組,并就未來地震臺站數據資料及時交換、地震監測及前兆分析、地震監測在防災減災中的應用等交流合作的具體內容進行了深入探討。
此外,去年,兩岸密切合作持續開展陸海聯測工作,獲得了大量福建及臺灣海峽深部構造探測數據;兩岸地震界人士還展開多次互訪交流活動。
地震局總結認為,隨著兩岸地震科技交流不斷深入,兩岸地震領域合作亮點頻現,成果顯著。主要體現在:業務交流相互借鑒,科研合作更加務實,兩岸防震減災能力不斷提升。(記者 石龍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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