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嚴重精神病患的人一般都不會自主就醫,需要親友強制送醫。但在臺灣強制就醫可不是易事,2008年臺灣實行《精神衛生法》,提高強制就醫門檻,過去2名醫師診斷后即可強制病人就醫,新法規定精神病患強制就醫須經“鑒定與強制小區治療審查會”審查后才能執行,審查會成員包括專科醫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病人權益促進團體代表、法律專家,其中只要有一人反對就不能強制住院治療,審查委員的評估原則是患者要有自傷或傷人的危險。有患者家屬和醫生都認為這個門檻太高了。
近日,臺北街頭發生血案,4歲女童被一疑似吸毒后引起精神障礙者砍得身首異處,女童的母親就在身邊也無力救女。此案引發社會恐慌和對強制就醫的大討論。臺灣主管部門表示,將在兩周內召開專家會議,研究將有酒癮、毒癮者及高度自殺風險的三類病患納入強制就醫范圍,保障病患以及周遭居民的安全。
雖然有家庭掩蓋問題替患者隱瞞,不送患者就醫,但主管部門表示,毒癮患者可從警察系統的前科記錄中找到;至于酒癮患者,如果認定經常性使用酒精、嚴重影響生活且出現自傷或是傷人的狀況,就可強制就醫;高度自殺風險的患者如果發現其自殺行為或企圖,經評估后,也可強制送醫。
如果患者尚未達到強制就醫標準,經3位醫師判斷后,主管部門會把患者列為追蹤對象,請各醫院針對各地區的高關懷名單進行不定期訪視,給家屬或病患提供幫助。有醫生表示,在臨床上確實有未達強制就醫標準的患者不愿意治療,醫生也束手無策。就算警察發現言行異常的人,只要對方沒有自傷和攻擊行為,警察最多也只能多問幾句。
主管部門表示,希望擴大強制就醫和降低其門檻后,病患就能夠及時獲得醫療幫助,也能保障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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