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8日獲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對臺灣著名作家、編劇瓊瑤訴大陸導演、編劇于正侵犯著作權一案已作出終審判決,認定《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編權和攝制權,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權,于正向瓊瑤道歉,被告方賠償原告500萬元。
其后,新華社記者獨家專訪瓊瑤。她在受訪中暢談維權心路歷程,并對知識產權保護、編劇中心制發展等焦點問題,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問:對法院的二審判決如何看待?
瓊瑤:等待的過程對我而言是漫長而煎熬的,但我始終抱定一個堅定的信念,就是相信法律能夠作出公平公正的判決。在獲知二審判決結果的那一刻,我心情十分激動。這不僅僅是對我個人權益的維護,也是對所有原創作者的尊重。
問: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有139名編劇對您進行了聲援,是嗎?
瓊瑤:這場官司,我本以為我會像堂吉訶德一樣傻氣而孤獨。沒想到,這139位編劇居然“聯署”支持我!那天,我太震撼太感動了,知道我不再孤獨,不由自主就濕了眼眶。我相信,他們在更深層次是在支持一個干凈的、沒有抄襲剽竊的編劇環境,用聲明中的原話是“在維護編劇職業尊嚴”。
問:通過這次的維權,您有何感悟?
瓊瑤:文藝作品本身是一種全新的創造,是創新的體現。一部好作品凝聚的可能是一位編劇的青春、經歷、激情、熱忱和才華,背后是多少年的積累和不間斷的學習。好的文藝作品一旦出現,可能會影響幾代人,甚至改變許多人的命運。因此,對于原創作者的辛勤勞動,應當予以尊重。
近些年來,大陸越來越重視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讓人欣喜。但也要看到,我們的維權之路仍然相對比較艱難。如果可以,我希望今后能夠有更多的途徑去解決或幫助協調解決侵權事宜,而不僅僅只靠編劇一人之力。
問:近年來,大陸的影視劇事業發展迅速,帶來哪些機遇和挑戰?
瓊瑤:近年來,大陸影視發展迅速,涌現出一批優秀的藝術作品和文藝人才,這些都為編劇的成長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機遇,但同時也帶來一些隱憂。比如說編劇行業的兩極分化問題,年輕的編劇待遇和收入相對較低,不利于吸引優秀人才;再比如就是原創的優秀作品相對較少,一些商業機構和個人過度追求經濟利益而缺乏了對作品質量的把關。這些問題都需要我們更多地反思,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取得更多的進步。實際上大陸有很多優秀編劇正在致力于改善這一局面,我們也看到了他們的努力和堅持,相信未來會有更多的優秀作品和人才涌現。
問:如今,兩岸在影視劇制作上合作頻繁,您對兩岸合作及兩岸題材作品的合作有何建議?
瓊瑤:我到大陸拍戲已有26年時間,對兩岸的影視合作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未來,兩岸的藝術精英們可以在很多領域開展更為深入的合作和交流,比如古裝戲。兩岸有共同的歷史文化淵源,作品拍攝出來更容易產生共鳴。
談到建議,我想對于古裝劇的拍攝方面,可否減少一些嚴格的考據?比如外國的影視作品,可以說“從前有一個國王……”,然后展開戲劇,至于是什么國王、哪一國的國王以及哪一個年代的國王,不會去深究。我們現在寫古裝戲要考據朝代、考據帝王,還要考據官位幣制,最后卡在“篡改歷史”的顧慮下,可能就被制作公司放棄了。最近,終于看到一部“架空時代”的古裝戲《瑯琊榜》上了衛視黃金檔,這是一個很好的現象。
問:近年來,大陸影視創作在探索“編劇中心制”,您作為較早嘗試這一模式的編劇之一,怎樣看待這種模式?
瓊瑤:我開始編劇比較早,那時還沒有“編劇中心制”這種名詞,反正是編劇就要負責整個劇本的撰寫和完成,我就這樣一路走來。到了今天,我編寫的劇本依舊不喜歡被別人改動。如果現場出了問題,我會立刻改劇本來配合。因為劇本前后有承接、有呼應,如果換作別人改,很可能改出不通的地方來。
我認為最好的編劇是導演和編劇合二為一。這樣寫劇本時,畫面已經在導演腦子里,這部戲要達到理想就會容易很多。當然,這樣編導合一的人才實在不多。那么,編劇最理想的模式,就是導演和編劇密切合作,寫一集就討論一下,戲劇是集體藝術,每一個環節都至關重要。
雖然我是編劇中心制的創作模式,但我并不“專制”。每集劇本寫完,都會給很多人過目,我接受意見的能力也很強,只要修改意見能夠說服我,讓我覺得比自己的東西好,我會欣然接受,立即改寫。不過,這種編劇方式很緩慢,我的每部戲劇,從編劇到拍攝完成上映,大約要兩年時間。以現在快餐經濟效益論,可能并不合算。但從創作精品的角度而言,我認為這一切都很值得。
問:對于此次侵權的賠償金,您將如何處理?
瓊瑤:扣除訴訟成本之后,這些侵權賠償金我將如數捐贈給大陸的慈善機構。我知道大陸很多偏遠地區缺乏師資。“希望小學”已經蓋了很多,老師卻因為地處偏遠、薪資不夠而放棄。我也希望能夠資助大學生原創劇本,培養原創人才。所以我想如果我能獲得賠償,我就用在教育上,把這筆賠償用于推動教育的公益事業上,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對教育的關注。那么,這筆賠償對我而言,才有實質的意義。(采寫:涂銘、熊琳、李寒芳、林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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