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方面陸委會26日發布聲明表示,臺灣行政當局在2012年通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已逾3年,攸關大陸學生在臺就學期間之醫療保障,希望各界支持盡早通過,讓在臺陸生能享有學習及生活的友善環境。
聲明表示,修正案將大陸學位生在臺“停留期間”修正為“居留期間”以符合有關規定(非臺灣居民在臺居留滿6個月,應納入健保)。目前來臺就學的外籍生已可加入健保,大陸學生不應被單獨排除在外。臺灣當局應基于公平性及人道關懷考量,推動陸生納入健保。
2010年,大陸開放大陸學生赴臺就讀學位生,每年赴臺學習陸生名額限定為2141人。但臺灣目前對陸生仍實行“三限六不”的規定,包括在校期間不能做兼職、不能考職業證照、不得學習醫療專業等。這也導致臺灣開放招收大陸學生以來,招生人數不如預期,每年的招生人數均不足核定名額的一半。
針對大陸配偶在臺身份權益,陸委會在18日發布聲明稱,為促進兩岸婚姻常態化發展及落實大陸配偶權益保障,依“反歧視”“保障真實婚姻的大陸配偶在臺生活基本權益”等政策原則,陸委會根據“兩岸人民關系條例”修正案,將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由現行的6年調整為4年至8年。相關法案在立法機關本會期列為優先審議法案,期盼盡速審議通過,以進一步保障大陸配偶的身份權益。(記者李寒芳、傅雙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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