紛擾已久的臺灣東森電視出售案拍板定案,最終由美國DMG娛樂控股公司執行長丹·密茨(Dan Mintz)個人出資,以6億美元(約人民幣38億多,新臺幣近195億元)買下私募基金凱雷所持有的東森電視61%的股份。而DMG集團董事長肖文閣是中國大陸富豪,此事在臺灣島內引起輿論嘩然,部分媒體與學者驚呼,臺灣媒體將“遭大陸滲透”。
綜合臺灣媒體11月23報道,東森電視要賣盤傳聞已久,凱雷(東森電視最大股東)昨日(22日)通過奧美公關媒體公司代表發言,證實此一交易,而丹·密茨在21日接受美國《洛杉磯時報》專訪時也表明,該集團已以6億美元價格與東森集團達成協議,即將接手東森電視臺營運。雙方強調,這次是以丹·密茨個人名義收購。
DMG娛樂集團發言人表示,整個交易就等臺方通過;文章提到,該集團是附屬中國大陸旗下的子公司。
臺灣相關法律規定,禁止陸資進入電視臺,臺“經濟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表示會依法審核有關交易。相關負責人表示,一旦收到申請,會從市場競爭角度來看此一結合案,審查期最多90天。
陸資背景引臺灣緊張
資料顯示,DMG集團是密茨于1993年與大陸富商肖文閣、前體操冠軍吳冰共同成立,董事長為肖文閣,集團目前已是國際知名傳媒企業,業務包括廣告、公關、行銷等。東森國際發言人表示,尚未開董事會討論。
報道稱,在大陸全力向世界輸出影響力之時,背景神秘的陸資買下臺灣較有影響力的東森電視臺,引起臺灣各界高度關注。
臺灣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認為,東森被陸資背景外商買下不意外,因臺灣屬自由市場,法令對外資管理過松。臺灣大學新聞所長王泰俐稱,東森交易案“對臺灣言論自由可能影響很大”。臺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甚至擔憂,若陸資掌控臺媒主導臺灣新聞走向,將“出現嚴重后果”。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鄭運鵬表示,為了保護臺灣新聞與言論自由,這項意思大陸資本意圖介入臺灣媒體的案子,臺“經濟部”投審會等主管機關應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系條例》積極有效審理。同時,鄭運鵬也要求臺灣“國家通訊委員會”(NCC),應該對這項東森與DMG娛樂集團并購案嚴加審核。鄭運鵬說,依據臺灣地區衛星廣播電視法,“外資”直接投資股份不得超過50%。而美國DMG娛樂集團持有東森股份達61%,是否已超過臺現行法律的標準,NCC須負起保護臺灣地區媒體的責任,嚴加查辦。
而民進黨“立委”葉宜津稱,民進黨定會要求馬英九當局務必緊盯、嚴審有關交易,不能讓陸資滲透媒體。
東森電視目前是臺灣最大電視臺,同時擁有美洲及亞洲兩個海外衛星電視臺。美國DMG娛樂控股公司已在2015年將中國事業部門分割成為印紀娛樂與媒體公司,并在深圳證交所掛牌公司,丹密茨掌管分拆后中國大陸以外的全球業務即DMG Entertainment,但島內仍質疑該交易案有陸資色彩。
而臺灣當局“經濟部”投審會對此則表示,目前還沒有收到任何申請送件,未來將從嚴審查,并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共同討論;如果證實該公司確有大陸軍方背景,也會與“國安局”、涉外部門以及陸委會等單位一起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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