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記者從福建省公安廳新聞辦獲悉,經公安部同意,8月5日起,福建省福州、廈門、泉州市正式啟動實施進一步便利省外居民赴臺灣金馬澎地區團隊旅游政策,即福建省外居民在福州暫住赴馬祖、在泉州暫住赴金門、在廈門暫住赴金門和澎湖地區團隊旅游的,可在暫住地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簽注,暫住時間不限且無需提交暫住證;在臺停留時間不再另行限制,按照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有關規定執行。
據悉,省外居民暫住福州市的,憑組團社開具的赴馬祖團隊旅游發票、個人身份證明可向福州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馬祖旅游。
省外居民暫住廈門市的,憑組團社開具的赴金門、澎湖團隊旅游發票、個人身份證明可向廈門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金門、澎湖旅游。
省外居民暫住泉州市的,憑組團社開具的赴金門團隊旅游發票、個人身份證明可向泉州市公安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赴金門旅游。
記者了解到,省外居民赴臺灣金馬澎地區團隊旅游的,其在福州、廈門、泉州市的暫住時間不限。
但是,省外居民赴臺灣金馬澎地區團隊旅游的,其在金門、馬祖、澎湖的停留時間以臺灣移民主管部門簽發的入臺許可準許停留時間為限。(林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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