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數(shù)四:給選民“送禮”成文化 口罩牙膏洗碗布討歡心
臺灣選舉禮物品種多多,圖為2012年國民黨推的水果福袋。(圖片來源于網(wǎng)絡)
距離年底首次“九合一”選舉還有幾十天,各候選人依然要將拜票拉票的戲碼使出,其中,給選民“送禮”似乎必不可少又玄機多多。
談到今年候選人的“送禮”,臺北的王媽媽饒有興趣。“有候選人送了黃色小鴨的筆,還有貓熊圖案活頁夾,我女兒好喜歡。像我這樣的婆婆媽媽們,更愛口罩、牙膏、洗碗布、開罐器、刨刀、環(huán)保袋、掛勾等日用品。”還有的候選人為爭取年輕族群,走“有聲路線”、送電子文宣制品。
候選人“送禮”投其所好,發(fā)送方式也接地氣。近來,不少里長、鎮(zhèn)長候選人周末到各個市場攤位請托,把各類文宣制品送到買菜或賣菜的選民手中。但是對于“送禮”的金額,臺當局也有明確的限定,規(guī)定凡是送禮不超過30元(新臺幣,下同)的,便被認定為文宣品,超過即違法。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怡然
原稿件來源:新華臺灣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