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世新大學助理教授戚嘉林2日在臺灣《中國時報》撰文,原題《我們稱大陸內地 不妥?》,全文摘編如下:
據媒體報道,臺北市政府近日在地鐵刊登“臺北市競爭力”廣告,稱大陸為“內地”,因為遭人質疑“自我矮化”,市長郝龍斌乃出面響應,解釋廣告是引用香港人的用語,并答應更新。
臺北市政府表示,將“內地”兩字修改為“中國大陸”后會重新刊登。
兩岸交流密切,臺灣民眾不乏使用“內地”指稱大陸地區,居然引起龍應臺關切,她認為:“我們要厘清,內地跟我們稱中國大陸的差別在哪里,比如說,臺灣在日本殖民的時候,稱日本為內地,現在的香港稱大陸為內地,以我們現在的立場上,我們稱大陸為內地,是不妥當的”。
做為馬政府的文化大總管,當知“憲法”,站在依“憲法”產生的馬政府立場,“內地”當然是“中華民國的內地”,拿日本殖民時的臺灣稱日本為“內地”做比,不倫不類,請問龍應臺,“內地”是“中華民國殖民地”?亦“中華民國”是“內地”的殖民地?
早在日本殖民統治臺灣50年之前的明朝就有“內地”一詞,有清一代臺人往返兩岸,家書信函不乏“內地”。
顧名思義,“內地”只是一模糊的相對地理用詞,隨著不同時代不同處境改變,其地理知識普及與認識,約定俗成。據稱今日大陸,有人甚至認為“內地”是指非沿海省份,如果依前述臺灣有人質疑的觀點,豈不江浙閩粵的人都“自我矮化”了。臺灣要向前行,不可忘卻歷史,不可終日悲情意識纏身,杯弓蛇影,官員應有所擔當,多辦實事,勿再干涉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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