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加快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到2015年,省級以上財政每年安排每個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專項資金300萬元人民幣,支持創業園基礎設施建設、臺灣農業良種技術引進和推廣示范培訓。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現代農業發展的若干意見》16日經福建省委九屆九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根據《若干意見》,福建將繼續加大對漳浦、漳平永福、清流、仙游、福清、惠安等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的支持投入力度。加快閩臺農業合作重點示范項目建設,培育園區優勢特色產業,打造園區特色品牌,促進臺資農業企業轉型升級。在園區大力發展休閑農業、觀光農業、設施農業、生態農業,不斷提升園區建設水平。完善臺資農業企業與當地農戶利益聯結機制,促進企業帶動農民增收。
福建將大力發展設施農業,實行用電用地政策優惠。對在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福建農民創業園和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中從事設施農業生產的種植養殖用電,按農業生產電價標準下浮30%收取。對發展園藝作物設施生產、食用菌工廠化栽培、禽畜水產規模化養殖、智能溫室、農產品初加工、冷鏈倉儲等現代農業項目,符合農業生產設施用地和附屬設施用地條件的,免于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福建省6個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進展順利,上半年創業園共引進臺資農業企業6家,合同利用臺資580萬美元。(記者許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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