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兩會21日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大陸向臺灣提出金融服務部門的多項開放承諾。其中在保險業方面,大陸將積極支持符合資格的臺灣保險業者經營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對臺灣保險業者提出的申請,將根據有關規定積極考慮,并提供便利。
大陸在銀行業方面對臺灣的開放承諾包括:
——大陸的商業銀行從事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時,可以投資符合條件的臺灣金融產品;
——符合條件的臺灣的銀行將可以按照現行規定申請在大陸發起設立村鎮銀行。
——臺灣的銀行在福建省設立的分行可以參照大陸關于申請設立支行的規定提出在福建省設立異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請;
——若臺灣的銀行在大陸設立的法人銀行已在福建省設立分行,則該分行可以參照大陸關于申請設立支行的規定提出在福建省設立異地(不同于分行所在城市)支行的申請;
——在符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支持兩岸銀行業進行相關股權投資合作。
——臺灣的銀行在大陸的營業性機構,經批準經營臺資企業人民幣業務時,服務對象可包括依規定被認定為視同臺灣投資者的第三地投資者在大陸設立的企業。(記者張勇 陳鍵興 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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