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普通案件,從法院受理到審判結束,一般要180天,然而,在平潭縣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對于一些案件的審結,一天就夠了。
平潭陳女士和臺灣鄭先生經人介紹相識,2010年6月,他們在福州登記結婚。婚后不久,鄭先生回臺灣生活,陳女士偶爾過去探親,長時間的聚少離多,兩人之間的感情慢慢淡了。最后,兩個人都對婚姻失去信心,最終選擇了法院調解離婚。
來平潭前,鄭先生撥通了法院電話,咨詢如何辦理離婚手續時,收到一個友情提示:平潭法院已為臺胞開通了“綠色通道”,只要雙方都同意離婚,并提前預約,當天就可以辦理。
于是,鄭先生預約在2012年12月5日辦理離婚手續。當天10時許,鄭先生和陳女士一起來到了法院,在“綠色通道”的幫助下,當天下午3點,這起原本需要幾個月辦理期限的離婚案件就已經處理完畢。
“在準備離開時,鄭先生一直感慨,沒想到會這么快,他以為要跑幾趟才能完事,這下終于可以安心回臺灣了。”涉臺案件審判庭助理審判員郭淋說。
在以往的案審程序中,如果按簡易的程序,通常也要花上3個月時間;而如果以普通程序來走,則需要長達6個月的審理時間。涉臺案件審判“綠色通道”開通后,方便了雙方愿意調解的臺胞,甚至是港澳等僑胞,只要提前預約登記,則可當天審結。
除了涉臺案件辦理便捷之外,涉臺司法互助是涉臺案件審判庭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兩岸法院司法互助帶給臺胞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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