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4日從臺灣觀光局獲悉,該局近期將發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游團優質行程審查作業要點》,計劃于5月正式實施,從團餐、住宿、交通、購物點、行程安排等方面設定門檻,以確保來臺大陸觀光團享有更高品質的旅游體驗。
據悉,相關門檻包括:交通方面,團體每日行程不得超過12小時、接待車輛每日行駛里程不得超過250公里(容許誤差10公里以內)。餐飲方面,每人每日午、晚餐合計應達新臺幣500元以上,或全程半數以上在觀光局評選的臺灣團餐特色餐廳用午餐或晚餐。住宿方面,全程總夜數三分之一應住宿星級旅館,如8天7夜環島行程至少3夜住宿星級旅館。購物方面,全程未指定購物商店(可安排自由購物),或購物商店總數不得超過全程總夜數,其中珠寶玉石、精品百貨等高單價類購物商店僅能安排一站,如為環島行程可在花(蓮)(臺)東地區再增加一站,每一購物商店停留時間以50分鐘為限。行程方面,須安排區域旅游、主題旅游或最近三年獲臺灣旅行業評選為金質旅游等行程之一。
“要點”實施后,臺灣接待旅行社須向觀光局提供行程名稱、旅游內容和租車契約等信息,經審查通過后方可獲得優質行程代碼,而后臺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對其優先核發旅客入臺證。臺灣觀光局也將加強稽查,如接待的旅行社蓄意調降優質行程團體接待品質,一年內將不得再申請優質行程審查。(記者陳斌華 王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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