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2月4日福州消息 據統計,5年來,福建省法院充分發揮對臺獨特優勢,辦結涉臺案件14743件,辦理涉臺司法互助案件8273件,占大陸法院的35.85%。
福建省率先設立涉臺司法事務辦公室和涉臺審判庭。全省9個中院均設立了審理涉港澳臺外案件民事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成立了涉臺審判庭,實現了涉臺案件審判專業化,統一涉臺司法尺度。此外,福建省法院還著力完善涉臺糾紛調解機制,全省法院聘任139名臺籍人士擔任涉臺案件特邀調解員,去年初以來,這些特邀臺胞調解員參與調解糾紛800余件。
福建省法院還延伸涉臺審判服務職能,暢通涉臺案件“綠色通道”,各級法院與當地臺辦、臺商協會等建立聯席會議及聯絡員制度,在臺商投資區、臺企聚集區、臺灣農民創業園區設立巡回法庭、司法服務聯絡點,開展“百名法官進臺企”活動等,積極維護臺商臺胞合法權益。(中國臺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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