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行政院”院會11日通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來臺就學的大陸學生納入健保范圍。草案隨后將送“立法院”審議。
臺灣“行政院”院長陳沖表示,條例的修正將來臺就學的大陸學生比照外生及僑生,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的范圍,為陸生創造友善的生活及學習環境,有助兩岸青年交流往來。
為早日完成“立法”,陳沖并請相關“部會”積極爭取“立委”支持,并請相關“部會”及早準備后續配套法規和行政作業,以利施行。
“陸委會”主任秘書張樹棣在“院會”后的記者會上表示,依臺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外來人口參加全民健保,以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為要件。而目前大陸地區學生是以“停留”身分在臺就學,未符合全民健保法的投保資格,為使就學的陸生,比照在臺居留的僑、外生得加入全民健保,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當天通過的修正草案,將陸生來臺就學期間的身分,由“停留”改為“居留”,并增列“撤銷或廢止許可事由”,只要陸生來臺就學事由與時間終止,就可撤銷居留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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