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獲悉,自28日起,濟南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始受理本市居民赴臺灣個人旅游辦證申請,濟南市正式啟動大陸居民赴臺灣個人游。
據濟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負責人介紹,濟南市戶籍居民(暫不實行省內跨戶籍地)申請赴臺個人旅游證件所需材料與港澳“個人游”申請基本一致。包括申請人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只需交驗居民戶口簿,同時交驗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一張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白底兩寸證件照,并填寫《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申請審批表》。屬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組織、人事管理權限和行政隸屬關系,提交單位意見。
經批準赴臺個人游的居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將為其簽發《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有效期為5年,個人旅游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持證人在臺灣停留時間自入境臺灣次日起不得超過15天。首次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辦理時限為10個工作日。
據了解,申請人在取得《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后,可通過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指定的3家旅行社,即山東旅游有限公司、山東嘉華文化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和山東交運旅游有限公司向臺灣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入臺許可”。(記者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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