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來之不易”——大陸各地臺商歡迎兩岸投保協議“大功告成”
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領導人9日在臺北簽署了《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看到期待已久的投保協議終于“大功告成”,大陸各地臺商在接受采訪時紛紛表示歡迎,認為此舉無論對于推進兩岸雙向投資,還是保障投資者權益都將發揮積極作用。
全國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常務副會長、龍鳳集團董事長葉惠德說,投保協議的簽署關系到廣大臺商的利益,今天的成績來之不易,取得的實質進步“比春天還溫暖”。
他說,協議進步之處主要表現在三大“利多”上:將經第三地投資大陸的臺商企業納入協議保護范圍,解決了長期以來的“臺商身份定義”難題;在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間糾紛的調處上,首次形成了處理步驟和調處機制;把臺商人身安全的兩岸通報機制縮短到24小時,在共識文件中得以體現。這三大“利多”,曾經都是臺商最關切的難點問題。
葉惠德同時也提醒臺商,協議本身不是“萬靈丹”,不是有了協議就能享受各種“超級待遇”,無論在大陸,還是在臺灣,所有的企業行為都是建立在合同文本基礎上的,守法合規的企業自然能得到保護。
上海市臺協副會長、元祖集團董事長張秀琬表示,經第三地投資大陸的臺商企業納入保護范圍,一直是臺商呼吁寫入投保協議的焦點,由于這類企業為數眾多,對臺商而言,協議是一顆“定心丸”。盡快落實好投保協議是現在臺商最大的愿景。有了好的文本,還要執行好,讓對臺商的實惠真正“看得到,也享受得到”。
上海博恩律師事務所臺籍執業律師蔡世明分析認為,從更深層次看,投保協議的達成將有利于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進一步落實,更大范圍惠及長期扎根大陸的臺籍人士。他也認為,協議細節多,涉及司法實務問題也多,要落到實處是一個長期過程,這還將繼續考驗兩岸相關部門的智慧。
天津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公關部協理陳功儒則表示,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對于在大陸投資的臺灣中小企業來說意義更突出。因為相比較而言,他們在大陸發展往往處于初創期,在發展初期就能得到投資保障,對他們來說會有比較實際的幫扶作用。
天津臺資協會副會長羅文德則對記者談了“兩個必然”:一是簽署《投保協議》是必然趨勢。因為隨著臺商來大陸投資的增多,商業糾紛也在增加,自然需要相應的投資保護配套措施;二是“雙向交流”的必然。他認為,兩岸互動多,現在有了投資的保護,肯定會吸引越來越多的陸資企業到臺灣去,“不怕有糾紛了”。
作為一位在大陸投資超過20年的臺商,哈爾濱市臺資企業協會會長、黑龍江海昌生物技術有限公司執行長蔡國田說:“任何一個人到一個地方投資,首先都會考慮到風險。這次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簽署,肯定會使兩岸的投資人能夠更加安心,兩岸合作的領域也會更寬廣。”
福建漳州市臺資企業協會副會長、大陸首批涉臺案件臺商特邀調解員陳隆峰說,大陸臺商對于建立兩岸制度化的投資保障機制、建立相應的處理涉臺投資糾紛的專門平臺的期盼很迫切,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很好地回應了大陸臺商在這方面的關切,讓臺商在大陸投資興業更有保障。
廣東大麥客商貿有限公司董事長、臺商葉春榮表示,投資保護協議包含了兩岸的“感情成分”,例如對于兩岸的投資爭端,協議提供了很多解決方式,這很有“人情味”。
東莞臺資企業協會會長謝慶源認為,投保協議的內容是基于兩岸比較特殊的關系,所以有在一般的投資協議中看不到的人身安全保護的規定,再如將經第三地的投資納入保護范圍。
江蘇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永南告訴記者,協議對于仁寶這類制造業企業來說意義較大,將更加便捷臺灣銀行到大陸設立網點,這樣不僅有利于臺灣銀行擴充在大陸的業務,也更便捷臺資企業融資,有利于公司的進一步發展。此外,協議對于土地征收等問題的申訴有了明確規定,臺商的權益得到進一步的法律保障,投資爭端的化解也更加便利,投資更有保障。
鄭州市臺資企業協會副會長吳天璽來大陸投資已經22年,主要投資領域包括文化、印刷、教育、貿易等。她表示,投保協議將有利于臺商在大陸獲得更大的發展空間、更好的投資環境、更優的權益保護,也會進一步改善兩岸雙向投資不對等的局面,推動兩岸資金、技術、人才的雙向流動,真正達到雙向、雙贏的目標。(參與采寫記者:許曉青 范超 李慧穎 高星 袁全 毛振華 孟華 秦華江 劉金輝 郭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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