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臺灣網8月9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第8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今天在臺北順利落幕,檢視過去4年多來,共簽署18項協議,臺灣學者認為成果豐碩。
綜觀這些協議,有臺灣學者粗分為經濟和社會兩大類,如經濟層面的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及社會層面的郵政往來、司法互助等協議,對兩岸關系發展有重大影響。
臺灣“中山大學中國與亞太區域研究所“兼任教授周世雄對記者表示,兩岸過去簽定10多項協議實屬不易,成果豐碩,“應給予鼓勵”。臺灣文化大學副教授龐建國也曾撰文指出,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成果非常豐碩。(中國臺灣網 杜美瑩)
背景資料:
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和大陸海峽兩岸關系協會會長陳云林,自2008年起分別代表兩岸進行了8次會談。
2008年6月第1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包機會談紀要”和“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協議”;2008年11月第2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空運、海運、郵政和食品安全的協議;2009年4月第3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空運補充協議”、“金融合作協議”,并達成陸資赴臺共識。
2009年12月舉行的第4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和“漁船船員勞務合作”3項協議;2010年6月的第5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了“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和“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
2010年12月的第6次兩岸兩會領導人會談,簽署“醫藥衛生合作協議”。2011年10月第7次江陳會簽署“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
今天則簽署了“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與“兩岸海關合作協議”。
[ 責任編輯:杜美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