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與臺灣海基會領導人第八次會談9日在臺北舉行,并簽署了《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協議》。協議提出要促進雙方海關程序的簡化及協調,提高通關效率,便利ECFA的執行,并便利兩岸人員及貨物的往來,促進兩岸貿易便利與安全。
依據協議,雙方應確保海關程序及其執行具有可確定性、一致性及透明性,其海關估價、商品歸類等規定應與世界貿易組織或世界海關組織有關規定相一致。雙方應采取適當措施,以便利貨物、物品及運輸工具的通關,并逐步應用信息技術,促進無紙化通關的發展。
協議還規定,雙方海關應注重識別高風險企業及貨物,實施經認證的經營者認證制度,便利貨物通關。
協議還提出雙方海關應提高行政透明度,如設置必要的咨詢點,受理相關業務咨詢;再如,一方海關規定有重大修正,且可能對協議實施產生實質影響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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