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協會會長陳云林將于8日率團赴臺,并于9日與臺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舉行兩會恢復協商后的第八次會談。本次會談將重點商談海峽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海峽兩岸海關合作兩項議題并簽署協議。這兩項協議的達成,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后續商談的一個里程碑,對深化兩岸經濟合作、促進兩岸貿易往來具有重要作用和積極意義。
投資保護促進協議“大功告成”
本次會談將簽署的兩項協議都很重要,但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尤受矚目。一是因為這項協議將為促進和保護兩岸雙向投資、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提供制度性保障,其重要性不言自明;二是因為該協議的醞釀、協商歷時近兩年,可謂“千呼萬喚始出來”。
綜合兩岸人士、媒體的相關披露,即將簽署的兩岸投資保護和促進協議是一份“充分體現兩岸特色”的協議。在協議中,大陸方面考慮到兩岸間的特殊情況和臺商需求,最大限度地釋放了善意,很多安排已超出一般投保協議范疇,如保障范圍將包括經由第三地“登陸”投資的臺商;在投資待遇的規定上兼顧投資及投資者待遇,對投資者人身自由和安全保護作出適當安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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